图自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11月19日电(香港中通社记者 陈卓仪)香港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9日判刑,其中45人分别被判囚50个月至120个月。国际社会关注这宗涉2019年黑暴的重大案件,香港学者受访认为,这是香港社会黑暴动乱的源头,被告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罪有应得。 案件源于2020年7月,被告就立法会换届选举筹办所谓“初选”以瘫痪特区政府运作,被控串谋参与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或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其中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被裁定为“首要分子”,戴耀廷被判囚10年,刑期最长。 就在此案判刑前,高等法院上周就俗称“屠龙小队”案的恐怖主义罪行作出判刑,首脑被判囚23年10个月,其余涉案关键人物均被判囚十年或以上。 黑暴期间两宗案件相继判刑,让香港社会不禁忆起黑暴期间种种乱港行为。香港法律界人士、立法会议员认为案件判决十分合理,开庭以来审讯公开、控罪尊重“一国两制”精神,是一场正义审判。 香港法律学者傅健慈接受中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35+”颠覆政权案是香港社会黑暴动乱的源头,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和民主法治的罪魁祸首。 45名被告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必须依法严惩。被告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是罪有应得。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表示,2014年戴耀廷发动的“非法占中”,以致策动2019年黑暴,宣扬所谓“违法达义”,迷惑了不少年轻人加入,破坏香港法治,令法治受到严重冲击。判刑对于潜藏的本土恐怖主义以及逃亡海外的乱港分子,均有震慑作用,亦对香港社会有国安教育意义。 案件判刑后,台湾政客反应极大。民进党立委以“参加选举就会被起诉”、“为香港民主感伤”等言论评论案件。 傅健慈对记者说:“这根本不是一埸依法举行的选举!如果将这个所谓'35+选举'套用在台湾身上,牺牲台湾同胞的福祉,'揽炒'台湾,试问民进党和台湾的同胞会否赞成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