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资料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 佛蒙特州一名男子曾因向警察竖中指并对其进行辱骂而被捕,他现在因此获赔17.5万元,以了结一宗诉讼。 现年57岁的邦巴德(Gregory Bombard)是佛蒙特州圣奥尔本斯(St. Albans)居民。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显示,2018年2月9日,负责逮捕的警官里根(Jay Riggen)两次将邦巴德拦下,并指责他对自己竖中指。邦巴尔先是否认,然后再次对警察竖起中指,并对其进行辱骂。 邦巴尔随后被捕,并被控两项妨害治安罪,但这两项指控后来被撤销。 邦巴德在2021年提起诉讼,指控州警侵犯了他的第一修正案权利。诉讼称,警方在邦巴德被捕后向当地新闻媒体发布了他的面部照片,并将他的车拖走。他的代理律师还表示,去年圣诞节,在他被逮捕的视频流传开来、警方遭到公众抵制后,州警又发出一份传票,要求以扰乱治安的罪名对邦巴德进行传讯,涉及2018年的事件。 然而,一名当地检察官拒绝继续审理此案,传票也被撤销。 在和解协议中,负责逮捕的警官里根和佛蒙特州府均未承认有任何不当行为。警方称,里根已于5月31日从该州警察局退休。 据《纽约时报》报道,此前也曾有类似案件挑战言论自由与执法之间的界限。2019年,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竖中指是一种言论自由。 代表邦巴德的律师迪亚兹(Jay Diaz)说:“任何了解第一修正案最基本内容的人都会明白,警察不能仅仅因为某人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就对他们采取行动和报复,逮捕他们,把他们关进牢房。” 根据和解协议,邦巴德获赔10万元,并向代表他的律师团队支付了7.5万元。 迪亚兹说,他的当事人最初对起诉警方犹豫不决,但在2020年明州非裔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察“跪杀”后,他才决定起诉。律师称,邦巴德对此案结果感到满意,但仍为这一事件感到羞耻。 迪亚兹说:“他一直因这件事困扰。” (编辑:陈晓默) 更多新闻请关注美国中文电视YouTube频道https://www.youtube.com/@Sinovisionoffici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