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 佛州一名女子起诉纽约市交通部门称,她被纽约市一辆公交车撞倒并拖拽导致部分瘫痪,纽约市陪审团裁定她胜诉,她在诉讼中获得7250万元的赔偿。 现年68岁的奥罗拉·比彻姆于2017年3月在曼哈顿下东区被大都会捷运署(MTA)的一辆公交车撞倒,当时她正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突然被一辆右转的公交车撞倒,并被拖拽约20英尺(6米)。 比彻姆的骨盆严重受伤,左腿瘫痪。她在事故现场附近长大,现在住在佛州的布雷登顿。她说,她当时被诊断出子宫癌,正在去母亲公寓的路上。 “在我的一生中,那条街我已经走过1亿次了,”她说。“我当时感觉很好。但下一件事就是我已经在车下面为自己的生命而战了。” 一个由六人组成的陪审团在2月22日商议了不到三个小时就做出了裁决。比彻姆的律师说,判决金额看起来是MTA公交车事故中最大的金额之一。 大都会捷运署发言人蒂姆·明顿表示,该机构打算上诉。 “这是另一个迹象,表明人身伤害诉讼中过多的赔偿影响了原本可以用于提供交通服务的资金。”他说。 撞到比彻姆的公交车司机承认没有向行人让路。 (编辑:孙汐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