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资料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 周一,一家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将戴口罩与宪法言论自由权挂钩的主张。 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对两起相关案件作出裁决,这些案件源于新泽西州居民拒绝在学校董事会会议上戴口罩。原告声称,由于他们拒绝这样做,遭到学校董事会报复。在其中一起诉讼中,上诉法院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审理。在另一起案件中,法官裁定原告未能证明她受到了报复。 尽管如此,上诉法院认为,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拒绝戴口罩并不构成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 裁决书写道:“像这样的诉讼背后的一个问题是,在公认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是否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拒绝按照有效的健康和安全命令的要求戴上防护口罩。像所有处理这一问题的法院一样,我们的结论是没有这样的权利。” 法院补充说:“怀疑论者可以自由地——而且确实——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但不遵守口罩要求不是其中之一。例如,一个人不能为了表达‘税收是盗窃’的信念而拒绝纳税。一个人也不能拒绝戴摩托车头盔,作为对州法要求戴头盔的象征性抗议。” 原告律师贝鲁蒂(Ronald Berutti)表示,他们打算请求最高法院审理此案。 在诉讼中描述的事件发生后不久,新泽西州所有公校的口罩令于2022年3月结束。 (编辑:陈晓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