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报道 据路透社周一报道,华盛顿特区的一家法院裁定,根据法律,未经任何人工输入的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品不能获得版权。 联邦法官贝丽尔•豪厄尔(Beryl Howell)上周五表示,只有人类作者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此前,版权局拒绝了计算机科学家史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 代表其DABUS(统一感知自主引导设备的缩写)系统提交的申请。 豪厄尔的裁决是在塞勒因申请专利而被拒绝之后做出的,该专利涵盖了他所说的由DABUS创造的发明。塞勒还在英国、南非、澳大利亚和沙特阿拉伯等其他国家申请DABUS生成的专利,但取得的成功有限。 塞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周一表示,他和他的当事人强烈不同意这一决定,并将上诉。版权局在周一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相信法院做出了正确的结果”。 快速发展的生成人工智能领域引发了新的知识产权问题。版权局还拒绝了一位艺术家对人工智能系统 Midjourney 生成的图像版权的申请,尽管该艺术家辩称该系统是他们创作过程的一部分。 一些未决诉讼还涉及未经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训练生成人工智能。 豪厄尔上周五写道,“随着艺术家将人工智能纳入他们的工具箱,我们正在接近版权领域的新领域”,这将为版权法提出“挑战性问题”。 “然而,这个案子并没有那么复杂,”豪厄尔说。 塞勒于2018年申请了《天堂入口》的版权,他说这是一件视觉艺术作品,是由他的人工智能系统在没有任何人类输入的情况下创作的。版权局办公室去年拒绝了该申请,并表示创意作品必须有人类作者才能获得版权。 塞勒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提出质疑,认为人类作者身份并不是具体的法律要求,允许人工智能版权将符合宪法中概述的版权目的,即“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 但是,豪厄尔同意版权局的观点,并表示人类作者身份是基于“几个世纪的共识”的“版权的基本要求”。 (编辑:Lori Ch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