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 美国中文网报道 据NBC周四报道,水牛城枪击案主犯根德隆虽然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声明中称袭击是恐怖主义行为,但联邦当局仍不愿称之为国内恐怖主义行为。 这篇报道认为,主要原因是国内恐怖主义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前联邦调查局特工、联邦调查署特工协会负责人托马斯•奥康纳(Thomas O’Connor)解释说,“事实是,虽然美国法典定义了‘国内恐怖主义’一词,但目前这个说法并没有附加任何惩罚措施。 因此,根据联邦法律,‘国内恐怖主义’本身并不是罪名。” 司法部长加兰在上周六的一份声明中说,司法部正在根据“仇恨犯罪和种族主义激发的暴力极端主义”调查水牛城枪击案。 在周一晚间的一份声明中,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称水牛城枪击案是“有针对性的袭击、仇恨犯罪和种族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行为”。 拜登周二称水牛城枪击案为“恐怖主义”,其他知名政治人物也这样认为。 但是,执法人员使用的措辞将继续影响民众如何看待这次袭击。联邦执法官员之所以不称之为恐怖主义行为,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不能这样指控。 没有一部联邦法令规定由国内意识形态引发的恐怖主义行为是非法的。虽然联邦法律包括国内恐怖主义的定义,在被告被定罪后,检察官可以在国内恐怖分子案件中寻求加重量刑,但国内恐怖袭击并不是一项独立的联邦罪行。 如果司法部按照此前几宗类似案件从处理,水牛城枪击案嫌疑人很可能面临联邦仇恨罪指控。这些案件包括2015年南卡查尔斯顿一名白人枪击9名非裔教徒;2018年一名男子在匹兹堡犹太教堂枪杀11人;2019年一名白人男子在得州一家沃尔玛针对西裔枪击,造成23人死亡。 (编辑:张月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