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记者李州波士顿报道 对于2014年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状告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者一案,本周二司法部要求联邦上诉法院推翻该案的判决,2019年10月波士顿联邦法院曾判决哈佛胜诉,该案法官认为哈佛在录取过程中没有歧视亚裔申请者。 司法部发布对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上诉的回应 在上周学生公平录取组织递交上诉书一周后,司法部助理律师律师Eric S. Dreiband 与其他三位司法部官员一同向联邦上诉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摘要(Brief),以支持原告学生公平录取组织。 该摘要称,波士顿联邦法院法官在决定哈佛在录取过程中是否使用种族因素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另外,摘要还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指控哈佛在录取时实施“种族平衡”,系统性惩罚亚裔申请者。 司法部认为哈佛在录取学生的过程中,广泛地运用种族因素违反了民权法和最高法庭的判例。 虽然最高法院表明,获得联邦资金的大学可以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考虑种族因素,但法院发现,哈佛在很多方面都考虑种族因素,以达到“种族平衡”。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西裔学生和超过一半的非裔学生是不应该被录取的,而这些学生被录取是在“牺牲”亚裔学生的基础上。即便如此,该案法官仍判决哈佛没有歧视亚裔学生。 摘要上指出,哈佛在给亚裔学生的“个人评分”(personal rating)往往低于其他族裔,比如认为亚裔学生与其他族裔相比,不够诚信、不够自信、不够具有领导力等,这些结论哈佛并没有解释原因,因此司法部敦促法院驳回之前的判决。 司法部官员还称,该部对此案有兴趣,原因是因为司法部有责任打击歧视,及审查从联邦政府获得资助的组织。联邦政府要求任何公共住所、场所、投票、教育和职业都禁止种族歧视。美国政府每年会拨款数十亿元的联邦扶持资金,因此联邦政府要确保这些获得资助的受益者没有进行种族歧视。 哈佛每年会获得数百万的联邦拨款,并且同意遵循民权法中的禁止在种族、肤色和国籍上对任何人进行种族歧视。目前司法部对于哈佛是否涉嫌歧视还在调查中。 除了司法部,目前包括亚裔教育联盟、亚裔合法基金会等300多个亚裔组织也向法院递交了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摘要。 哈佛大学发言人拒绝评论司法部提交的摘要。 哈佛将需在5月14日之前提交此上诉案的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