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 申教授问答
问:申教授,您好!说是英达在美国多次存现金被当成洗钱而被罚款,搞得我们人心惶惶。我们在国内习惯了存取现金,包括存取大额现金。拿到临时绿卡后,为了方便和节省转账费用,有时候到美国也会随身带一些美金现金存到我们在美国的账户上。这些钱都是干净钱,换美元的时候都缴了费用。现在我们搞不明白,怎么在美国存现金反倒同洗钱联系上了呢?
答:现在就断定英达在美多次存入现金与洗钱有关还为时过早。我个人也选择相信他不会与洗钱有染(我们都是79级同学,在校时同属北大艺术团,他在话剧队,我在管弦乐队,他不一定认识我),但他的教训值得所有同胞们引以为戒。他的失误主要是因为对中美两国文化差异和立法、执法方面的不同缺乏足够了解而造成的。的确,在中国大额存取现金、大额现金消费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没有过多立法和执法方面的限制。但在美国就不同了:除了一部分小额消费外,美国消费者一般不使用现金交易,而是习惯用支票(包括个人支票)、转账和信用卡支付,这样,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对大额现金交易的一种偏见,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对现金存取也有较大限制。如果一个客户在一天内在同一家银行(无论是用了这家银行的多少家分行或支行,一律合并计算)存入或支取1万或1万以上美元,联邦法律则要求银行自动向联邦税务局提交报告;即使存取现金金额不足1万美元,银行也可以随机性地向税务局报告。当税务局收到关于同一人多次现金存取的报告时,当局便可能开始立案调查,而且往往认为有洗钱嫌疑。为了避开银行的自动上报,很多华人在美国分不同银行、不同次数存取不足1万美元现金,虽然这本身同洗钱现象不一定有必然联系,但却很容易被疑作洗钱或逃税行为来处理,因此是非常不可取的。英达本来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把部分合法积蓄转到美国账户的。如果他遇到正确的人,并得到正确的指点,便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问:是不是在美国一律不能大额现金存取?
答:并非如此。只要向银行做出合理解释(最好是事先解释,而不是被动解释),还是可以在美国银行进行大额现金存取交易的。比如,假设一个中国生意人的客户用现金向其支付了10万美元货款,并有相关单据,该生意人可以向美国海关申报此事并将这10万美元现金带入美国,然后将这笔现金存入美国银行账户,并同时向银行做出说明。这样做是不会有后续麻烦的。另外,凡是经常有现金收入、也需要用现金找零的业务,只要业主向银行报备情况,该业主每天存取现金不受一万美元限制。
问:是不是在多家银行多次存取现金有更大风险?
答:是的。如果不向银行做出合理解释,即使每天在银行存取现金不足一万美元,或者即使是在多家银行分别存取不足一万美元现金,笔数多了,还是容易引起警觉并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问:我们的EB-5投资款是让十几个亲戚、朋友帮助转到儿子在美国的五个账户上的。没办法,国内往一个海外账户只能转两三笔。总共转了将近56万美元。现在英达遇到麻烦,美国税务局会不会也找我们的麻烦?会不会要求我们纳税?
答:不会的。你们的情况不一样。你们是正常汇款,即使是转到数个账户上也没关系。国内的外汇管制时紧时松,当银行告诉EB-5投资人往每一个境外账号只能汇出两三笔,而每笔又不得超过5万美元时,投资人自然会分几个境外账号汇款,然后再集中转汇至项目公司的托管账户。另外,这些资金是你们的投资款(或者是赠与给孩子的投资款),不是在美国获得的收入,因此不存在纳税问题。
问:我女儿的投资款给她转了六笔了,还差五六笔。现在我们还能往美国账户上转款吗?女儿会不会因为收到的款数多、数目大(这些钱最终要转到项目公司那里做投资移民用)而被罚款,或被要求纳税?感谢您的耐心,期待您的帮助与答复。
答:你还是可以继续向女儿的美国账号转款的。你女儿不会因为这些转账被罚款,也不会被要求纳税。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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