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上亿身家
2孩9套房 如在美 律师能为他争取到啥? 罗斯里根律师楼专栏 大洋彼岸美国律师一番温良的提示,表明我们对王宝强和马蓉均无恶意,只希望在狂风暴雨般的舆论声浪之中,冷静思考,妥善处理,善用中国法律妥善解决。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现有的法律,也许可以提供给他们各自的律师参考,有利于快速从善解决问题。——孙澜涛律师 王宝强作为国内知名演员,最近因为离婚事件被舆论八卦推到风口浪尖,各大网站争相报道他的离婚八卦。大部分人作为围观群众都在为王宝强捏一把汗——离婚结果会怎么样?财产分割? 本文只就美国的家庭法(Family
Law)对于王宝强的离婚诉讼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假如王宝强是美国人,那么他在美国的离婚诉讼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离婚问题家庭法(Family
Law)在美国属于州法律范畴(State
Law),也就是说各个州有自己对于家庭法的细则规定。虽然在关键问题上,大部分州都是类似的,但是在细节上是有微小差异的。不过总体而言,家庭法一般涉及以下四大范畴: 1. Marriage婚姻 2. Property 财产分割 3. Alimony 离婚赡养费 4. Child Support and Custody子女抚养费和监护权 以王宝强一案为例,希望本文能让各位读者了解美国法律中离婚诉讼的关键知识——了解这些知识,或许可以帮你节省几十万的律师费。 1. Marriage 婚姻 1. You must satisfy the residency requirements as set
forthin Domestic Relations Law Section 230. The Domestic Relations Law is the
lawthat governs divorces in New York State. AND A. 婚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连续两年居住在纽约州;或者 B. 婚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在最近一年居住在纽约州,且 a) 婚礼仪式在纽约州举行,或 b)婚姻双方以配偶身份生活在本州;或者 C. 婚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在最近一年居住在纽约州,并且申请离婚的法律原因(Legal
Grounds)始于本州; D. 婚姻双方居住在纽约州时(无年限要求)申请离婚,且离婚的法律原因始于本州。 (简单来说,要么是纽约人,要么婚姻得在纽约破裂并申请离婚) 2. You must satisfy one of the grounds for divorce set
forthin Domestic Relations Law Section 170. Note that New York State law was
amended effective October 12, 2010 to add a seventh ground for divorce commonly
knownas “no-fault divorce.” 同时,需要有法律原因(Legal Grounds)来申请离婚——法律原因有很多样,可以是家庭暴力,也可以是出轨,但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见的法律原因为:无过错离婚(no-fault
divorce)。 简单来说,只要有一方认为“这日子过不下去了(Irretrievable Breakdown in
Relationship)”,就可以离婚,不论是否对方是否犯错误了。 马蓉与王宝强经纪人宋喆有染,王宝强是纽约市居民,如果去纽约法庭申请离婚,应该是会被批准的。 2. Property 财产分割 财产问题,对于王宝强这种高收入人群来说是非常重要而且严肃的问题,也是律师们收了律师费以后要为宝强“值回票价”的必修课。说来说去,离婚无非两件事情,钱和孩子(如果有的话),那么财产分割,就是“钱”的一部分。 美国与中国在财产分割方面有着类似的法律,财产通常分为:分有财产(Separate Property)和婚后财产(Marital
Property)两部分。顾名思义,分有财产在离婚时候各自保留,婚后财产则双方“平分。”要说明的是,在这里,平分的概念并不是简单的五五分成,而是法官会根据婚姻中各种因素而决定如何划分更加公平(Fairness
not Equality)。 总是说法律概念太枯躁了,举个例子: a. 1000万美金银行存款,夫妻共同账户——属婚后财产,不论是否都是宝强赚的。 b. 两辆跑车——婚后财产,只要是婚后用工资、片酬买的 c. 婚后投资——不论基金股票债券,只要是结婚后用工资买的,都是共同财产 d. 婚前投资——这个要注意,如果是独立账户,那么本金是分有财产,婚后所得利润则属于婚后财产。 e. 朋友婚后送的名画——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是送给宝强的,那么就是俩人分。 f. 遗产——通常遗产继承会偏向分有财产,但是如果遗产继承时没有明确说明,或者把遗产继承的钱放到了共用账户里,对不住了,还得分。 g. 祖传玉佩——婚前就是独立财产,婚后也没有什么变化,而且也没有转送的话,那么这祖传玉佩,还是能留下来的。 h. 婚后买的Gucci包包和劳力士手表——这两个都是婚后财产,但是通常来说,就是各拿各有用的,如果价值差太多了,那么就要法官来定夺了。 i. 房产——婚后的房产要平分,婚前房产如果在婚后升值了,高出来的那部分价值也要分。还有要注意的是,如果王宝强在其他州(据说在洛杉矶有房子)有房产的话,那么财产划分则是需要在另一个州来处理了。另一方面,房产如果涉及到孩子的话,比如最后是马蓉带着王宝强的两个孩子住在他们纽约的豪宅里,那就对不住王宝强同志了,这房子得归马蓉——因为美国法庭非常非常注意保护孩子的生长环境。 这么一看,是不是头都大了?这东西抢来抢去,怎么看怎么繁琐。总结一个大致的规律就是:只要是婚后获得的,不管谁赚的多,谁赚的少,现金还是财物还是房产,都是俩人分。那能赚钱的王宝强不是亏大了?!马蓉白吃白喝还出轨,出轨了离婚还能拿走王宝强一大半身家,这天理何在? 法理与天理不同,美国法律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必然有它的道理。法律的公正性体现于其泛用于社会并且维护了大多数人合理合法的利益,而为弥补法律条款的“冷血”以及对于小部分特殊案例的情况,则需要优秀的律师代理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同样的案子,我们假设是王宝强出轨,王宝强提出离婚,而马蓉是一个贤惠优秀的家庭主妇,同时也是一个称职的好母亲,那么马蓉作为抚养儿女的主要监护人,是不是各位觉得,他是不是应该得到这么多呢?法律上来看,不论这事儿是谁对谁错,财产分配上是不会出现太多差异的。 但是,又听闻马蓉迅速从银行转移财产1400多万现金,这钱又要怎么算呢? 各位观众不用为王宝强太担心,马蓉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是非常愚蠢的——法院分分钟可以冻结马蓉名下财产,而且你拿走1400万现金,房子车子珠宝首饰你带不走啊。随便两三套北京四环内房子,不比你这现金多?何况王宝强至少有九套房产!本来现金分一半还能加上四套房子,现在怎么想怎么亏,还得藏着掖着。 马蓉这就是吃了数学不好,又不懂法律的亏了。 3. Alimony 离婚赡养费 说到赡养费,这个就是离婚案子中另一个关于“钱”的问题了。赡养费的标准有很多,通常按照持续时间和目的分为几大类: a.暂时的诉讼费用补偿(Pendente Lite or
Temporary Maintenance); b. 短期赡养费(Short-term
Alimony):包括复全赡养费(Rehabilitative
Alimony),阶段性赡养费(Durational
Alimony) c. 长期赡养费(Long-term
Alimony or Permeant Alimony) 不同的赡养费有不同的法律标准,法庭会根据每个婚姻的不同情况来定夺。一般来说,大部分的离婚案都是以短期阶段性的赡养费而告终,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给任意一方长期赡养费,除非其中一方因为年龄、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同时,赡养费也会因为再婚、工作改变等因素停止或变更。 回到王宝强的案例里,马蓉作为有手有脚有正常工作能力的年轻女性,是不能得到长期赡养费的。而另一方面,马蓉如果暂时没有工作,而且要找工作的这段时间内王宝强是需要负责赡养的。同时赡养的标准也因人而异,通常来说,法院会考虑被赡养的一方在离婚前的生活状态——离婚前是明星媳妇、贵妇,相应的赡养费也会更高,离婚前是普通的中产阶级,赡养费也相对的调整。 所以这样看来,就算马蓉婚内出轨,这赡养费也少不了,毕竟是当红明星的前妻,还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于情,马蓉有错,王宝强带了绿帽子离婚还要倒贴?于理,这钱还真是得吃了憋的给出去才行,一直给到马蓉生活独立,也就无需再赡养了。 但事实上,大家都听说,王宝强是借钱打官司的,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里马蓉才是有现金的那个,王宝强虽然收入比较高,但是钱都在马蓉的银行账户里啊!如果在美国,王宝强的律师如果足够专业,那么实际上王宝强可以申请暂时的诉讼费用补偿,这也是赡养费的其中一种,也就是先让马蓉来为王宝强申请的离婚手续缴费!只可惜案件发生在中国,而且忠厚老实的王宝强也借到钱了。 4. Child Support and Custody 子女抚养费和监护权 离婚除了婚姻双方,影响最大的还是孩子了。在美国家庭法范畴内的法律对于孩子未来成长的保护是重中之重。不论抚养费还是监护权问题,美国法庭只遵守一个重要的原则:儿童的利益至上(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也就是说,在考虑抚养费以及监护权问题上,法庭只考虑最优于孩子发育成长的选择,不过多考虑夫妻双方的利益以及平衡。所以通常来说,不论离婚是谁对谁错,谁出轨谁倦怠,监护权的考量并不会受到这些因素太大的影响。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也与赡养费的标准类似,取决于收入水平以及孩子的婚前家庭环境。回到王宝强的案子上,王宝强和马蓉如果在美国,孩子一定要上私立学校,要住在安全的社区,要有干净安全以及全面的生活、学习环境,也就是王宝强和马蓉作为高收入人群,要为孩子提供足够高标准的抚养费。而抚养费通常是由不主要负责监护的一方交给另一方,这也就引入了所谓的监护权的问题了。 监护权的考量标准非常复杂而且多变,每个法官在做出监护权判决之前都要仔细调查并且参考各种影响孩子未来发展的因素,例如:父母收入情况、教育情况、邻里关系、工作时间、父母和孩子的关系等等数十种复杂的变量因素。而通常来说,没有特别恶劣的行为的情况下,法庭会倾向于共同监护(Joint
Custody)而不是单独管养(Sole
Custody),而这个决策的逻辑就在于,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难以替代的角色和非常重要的影响。 那么什么叫特别恶劣的行为呢?马蓉的出轨行为(Adultery)是否属于呢? 特别恶劣的行为包括家庭暴力、人身伤害、心理折磨、酗酒、滥用毒品等等问题,但是一般来说并不包括秘密出轨。情感上,我们会倾向于认为出轨的一方会是不负责的一方,所以会得到更少甚至剥夺监护权。但实际上,在考虑儿童成长的问题的时候,父母一方悄悄出轨并不会成为剥夺监护权的决定性考量。马蓉只要没有恶劣到当着孩子的面,与宋喆行苟且之事,没有刻意的给孩子传输错误的道德、价值、婚姻观,那么法庭是不会因为马蓉出轨而判给王宝强主要监护权的,更不要想单独管养的情况了。 马蓉作为母亲,作为常年在家带孩子,作为孩子从出生以来的主要监护人,基本上可以确定法院会倾向于给马蓉更多的监护权力。因为作为孩子的母亲,在孩子的健康成长中,马蓉提供了,也将持续提供更全面的哺育责任,这点来说,常年在外工作的王宝强是无法辩驳的。 很遗憾,王宝强似乎无法得到孩子的主要监护权,同时还有提供高额的子女抚养费给对方和孩子。子女抚养费通常来说是要付到孩子成年才可以停止,但是纽约州规定(Child
Support Standards Act, CSSA),如没有提前的未成年独立(Earlier Emancipation),子女抚养费是需要负责到孩子21岁的。王宝强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11岁,这样看来他的子女抚养费还是非常可观的一笔数目了。在不同的州,不同的法律法规提供了精密的计算公式,用于给出精确的抚养责任所需支付的费用。 最重要的是,及时是再聪明再有先见之明的夫妻,就算签署了婚前协议(Premarital Agreement /
Prenuptial Agreement),也只能在夫妻之间的赡养和财产分割方面各自妥协,而并不影响法院对于子女抚养以及监护权问题的判决。因为正如之前所说,子女抚养义务的以及监护权问题的真正受益人在于孩子,而不是父母“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综上所述,王宝强这次离婚恐怕是走了夫人又赔钱,一亿身家财产至少一半要给马蓉,孩子的监护权也恐怕会无奈让给马蓉多一些。以后每年的赡养费、子女抚养费也会给他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最最重要的是,原本和谐有爱的家庭,原本作为男人为之努力奋斗拼命赚钱的目的也就如镜花水月突然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就是两行委屈又愤怒的男儿泪,和一颗破碎的心。 舆论与否已经对于王宝强来说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能够从这次失败的婚姻中尽快走出来,能够从一个涉世不深天真无瑕的大男孩变成坚韧刚正的纯爷们儿。虽然我不是他的影迷或粉丝,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衷心的祝愿他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能组建起属于他忠于他的美满的新家庭。 也希望他的离婚律师能够在收了律师费之后告诫他一句:下次结婚前,记得签婚前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