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 登机前自查钱袋 离境现金超过万元要申报 谎报违法 (图由美国中文网 杨扬摄) 【美国中文网据侨报记者崔国萁3月10日纽约报道】专业律师孙澜涛表示,海关人员有权在飞机的登机口进行检查,这是合法之举,只是现在抽查的频率比之前大大提高了。遇到这种情况,华人应如实告知海关自己携带了多少现金离境。像高先生说自己带了2000元现金,若海关人员不相信,可进一步搜查,若最终查出他携带的现金超过2000元,则高先生会因说谎而惹来麻烦。 孙澜涛律师还表示,华人一般只知道入境时要对携带的超过一万元现金给予申报,其实按照法律规定,民众离境时若所带现金超过一万元也要申报,该规定是双向的,因此海关可在入境时检查,也可在离境口抽查。 孙澜涛律师表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携带任何金额的货币或金融票据都是合法的。但是,若民众进入或离开美国时携带的金额总数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或二者的组合),法律则要求你要填写FinCEN表格给予申报。 但是一般华人在携带大量现金进出境时会因害怕而不敢如实申报或谎报。对此,孙澜涛律师表示,民众只要能说出钱的来源合法性和花销的目的,海关都会放行。因此,他建议民众携带超过万元现金进出境时,可随身携带在中国兑换美元时银行出具的兑换水单,以证明钱的出处。另外,他也提醒华人在申报随身携带的现金时千万不要说谎,在美国文化与法律里说谎是犯罪,这与中国文化不同。一旦谎报,海关在搜出超过申报数额的现金后会没收钱上交国库,即使之后民众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被收走的合法现金时,海关也会扣下一定比例的现金做为处罚,因此一定要如实申报。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请打电话给罗斯·李根律师楼合伙人孙澜涛律师,孙律师愿意助您排忧解难,回答您的问题:1-800-340-0290;手 机:917-597-8418;地址:450 7th Avenue,#2901,New York,NY 10123、41-60 Main Street,#210A,Flushing,NY 1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