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度的H1B申请当中,竞争是相当激烈的。去年被抽中的几率大约为1/3,也就是说,在被移民局接受的申请当中,每三个申请人只有一个会被抽中。其实呢,除了H1B申请之外,还有别的劳工签证的申请,虽然说这些签证并不一定具备H1B签证的那么多优点,比如说H1b签证以后有转成绿卡的机会(别的劳工签证不一定有这个优点),但是在H1B没有被抽中的情况下,别的劳工签证也许可以作为一个备案。另外,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别的劳工签证申请对雇主的要求并不一定是像H1B那么严格。所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别的劳工签证还是值得考虑的。别的劳工签证其中一个优点就是每年的配额都有可能用不完,所以不一定存在抽签的问题。 除了大家比较熟知的H1b签证之外,权立宏律师今天带大家来看一下别的劳工签证的种类。也就是说,凡是需要由雇主申请的签证,都可以称作是劳工签证,其中包括:(1)CW-1, 仅限CNMI的临时工人签证;(2)E-1,贸易人;(3) E-2,CNMI投资人;(4) E-3,某些来自澳大利亚的特殊职业专业人士;(5)H1b,特殊职业和时尚模特;(6)H-1C,注册护士;(7)H-2A,农业工人;(8)H-2B,非农业工人;(9)H-3,非移民培训人员;(10)I,外国媒体代表;(11) L-1A, 跨国公司转移领导和经理;(12)L-1B, 有特殊知识的跨国公司转移人员;(13)O-1,有特殊能力或者成就的个人(比如说普通的武术教练或者杂技演员,但是又达不到特殊人才EB1的要求);(14)P-1A,国际认可的运动员;(15)P-1B,国际认可的娱乐团体的成员;(16)P-2,互换项目的表演组织或者演员;(17)P-3,独特文化项目的艺术家或者表演者;(18)Q, 文化交流,(19) R-1, 临时宗教工作人员;和(20)TN,NAFTA职业人员。 在以前的文章当中,权立宏律师已经谢谢谈过了上面提到的L-1签证的申请。敬请访问www.quanls.com查看相关的介绍。在以后的文章当中,讲继续详细介绍有关各类劳工签证的申请。敬请关注。 所有权立宏律师的法律文章只代表他本人的观点,并不代表美国《侨报》,美国中文网等媒体的观点和立场。权立宏律师编译并且定稿于2016年2月13于纽约法拉盛(368)。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 ************************************************************************************************** 权立宏律师业务范围: 中国业务 : 到美国 留学 探亲 旅游 投资 中美贸易纠纷 破产保护 联系方式:网址: www.quanls.com 。 QQ: 2283233266 Wechat 微信ID:peterLQuan 电子邮件 : quanlush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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