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简讯 (EB-5 Newsletter) 2016-01-01 (总第25期) 目录 EB-5 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 S.2415法案的概括: EB-5正义法案的内容精要 证券管理委员会:数名律师由于非法收受EB-5中介费用而被起诉 签证公告牌、移民进度追踪和常见问题解答
Copyrights©, Distribution Are Welcomed! 美國紐約湯學武律師事務所版權所有©, 歡迎傳播! Introduction 编辑手记 广受争议的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被国会延期到2016年9月30日。 目前绝大部分的EB-5投资人都选择区域中心项目。 区域中心项目原本是到2015年9月30日到期, 暂时延期到2015年12月11日。在过去的6个月, EB-5在国会引起了巨大的争论,最终国会无法达成共识,立法者不得不选择将辩论推迟到明年。 这次的延期对于投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至少投资人不必担心EB-5近期涨价。 对于开发商而言, 因为50万投资远远比80万更具吸引力, 招到投资人的可能性更大。 本期简讯涵盖了几个内容,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EB-5的区域中心项目的延期。 另外,还有新出炉的“正义法案”。2016年,我们展望投资移民更美好的远景,也会及时更新投资移民的最新动态。 EB-5 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 众所周知,EB-5区域中心项目原本是到2015年9月30日截止。2015年9月30日,项目被国会延期至2015年12月11日。12月11日,国会又将EB-5区域中心项目短暂的延期至12月15日。12月15日,国会的领导者们对包含EB-5区域中心项目的支出法案(Omnibus Spending Bill)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最终将EB-5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 这个近期的延期对项目本身不会有任何影响。国会目前仍在就EB-5改革进行激烈的讨论。截至今天,讨论还没与达成共识。因此,在新的法案颁布前,也就是2016年9月30日之前,移民局将会原封不动的继续审理I-924, I-526 和I-829申请。 虽然国会极有可能会在明年的9月30日更新EB-5区域中心计划,但变化的具体内容仍然悬而未决的。目前,有6个项目相关法案在激烈探讨中,法案内容包括如何加强立法管制让项目更加有效等。 EB-5领域中有的人对于EB-5项目的未变更(2016年9月30日以前)感到欣喜满意, 但是也有人对此表示失望。譬如, IIUSA(EB-5行业协会)就表示“我们对国会没有让EB-5永久化和出台改革措施而感到非常失望”。 相反, EB-5投资人联盟(EB-5 Investment Coalition), 一个工业和商业贸易联盟性质的机构则对这次的延期表示赞赏, 认为这至少给立法者更多的时间去商榷那些有争端的项目细节。 2015年11月,EB-5投资人联盟和其他的政府成员(包括房地产圆桌会议和商会), 都反馈说要推行一个国会法案, 确保项目被延期到5年以后,并且提高项目的最低投资额度, 确保资金更集中地只用在农村和高失业率区。然而,由于这些细节都不可能在12月11日以前真正敲定,所以法案的推行者,包括EB-5投资人联盟,都主张项目被原封不动地延期一年。另外,EB-5投资人联盟主张颁布“正义法案”(Integrity Measures)。 在未来的10个月中, EB-5社区的成员将继续和国会一起, 就改革的内容努力地达成共识。同时,介于该法案的不确定性,任何希望通EB-5区域中心项目移民的投资人都应该抓紧申请,以免改革的变化对EB-5的申请人造成不良影响。不论改革前景如何,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的投资人都应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S.2415法案的概括: EB-5正义法案的内容精要 2015年12月17日, 也就是在国会通过将EB-5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法案的两天后,参议员FLAKE和参议院CORNYN和参议员Schumer提出了S.2415法案。该法案就是“2015 EB-5正义法案”(Integrity Measures)。该法案是在2015年9月30日EB-5法案到期以后提出的第一个法案。 和国会其他法案不同的是,该法案包括将EB-5永久化的条款。其有关EB-5改革的主张集中在有关EB-5正义和诚信的条款方面,大部分条款和1501法案的内容有雷同之处。主要的条款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区域中心项目:区域中心项目应该被永久化;提出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禁止使用投资人的资金用于购该公共债券;为区域中心改革提供给建设性纲领; 2. 商业计划的提前审批:必须在投资人递交I-526申请前提前递交;制定出商业计划的各种要求;商业计划的提前审批要和未来I-526申请捆绑; 3. 年终报告:区域中心要递交年终报告; 4. 区域中心参与人的的背景审查:区域中心的所有参与人必须接受背景审查; 5. 外国所有权:不允许外国政府和国外公司享有区域中心的支持; 6. 证券法的履行:每年都必须审查区域中心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要求; 7. EB-5储备资金:要求每个区域中心有1万或者2万, 每个投资人1万的正义储备资金 ,用于相关用途; 8. 直接的销售者(promoter)或者第三方的销售者:必须在移民局注册且符合一些基本的要求;投资人要签署一个文件(Disclosure)公开披露对条款和程序的理解,还有对中介费用的知晓; 9. 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加大对资金赠与的限制和贷款的限制, 主张要提交申请人近七年的报税单; 10. 有效日期:所有区域中心的修正必须在90天以后有效; 11.“GAO”报告(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Report)和IG 报告 (Inspector's Report)成为硬性规定; 12. 透明性:采取措施确保所有的交流和沟通都被监控。 这个法案并不包括涉及最低投资额和目标就业区域的条款。非常可能的是,国会将在2016年开始新的磋商,以确保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通过EB-5区域中心项目的法律法规。 证券管理委员会:数名律师由于非法收受EB-5中介费用而被起诉 2015年12月7日,证监会公布针对EB-5律师非法收受中介费用而被调查和起诉的事件进展。 此次事件中,多名律师及其律所遭到调查。其中一名为凤辉的律师及其律所“凤&陈律师事务所”被证监会起诉。该律师事务所被指控欺诈外国投资者。证监会认为凤辉律师非法收受中介费用,违反了律师执业法规。根据证监会的指控,作为律师,若没有美国证券中介商执业资格,则不可以在证券销售中获取中介费用。而凤辉律师收取了100多名EB-5投资人的中介费用。 证监会透露以下的律师、律所或个人也遭到了调查: 得克萨斯州律师Mehron P. Azarmehr and Azaimehr Law Group. 迈阿密律师Michael A. Bander and Bander Law Firm. 迈阿密律师Roger. A Berstein. 新泽西律师Allen E.Kaye. 洛杉矶律师Taraneh Khorrami. 洛杉矶律师 Mike S. Manesh and Maneshi & Mizrahi. 中国居民kefei Wang. 上述个人均表示愿意与证监会达成和解, 退回非法款项。 Visa Bulletin, Processing Time & FAQ 签证公告牌、进度追踪和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2015年12月29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网站的数据,2016年1月份的EB-5类别签证排期为2014年1月8日。也就是说目前排期是整整两年。以下是官网截图及译文: 表A绿卡申请裁定日表格
备注: 表A代表EB-5非区域中心项目2014年1月8日前递交的526申请人才可以批准绿卡。而EB-5区域中心项目暂时没有配额。
表B 可以提交绿卡申请日期表格(本月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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