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中,权立宏律师谈了应该如何避免官司。但是,世事往往很难随人愿。假如所有的事情都随人们的意愿,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假如真是那样,估计律师和法官可能都要失业了。好在虽然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但是这个世界并不完美,需要我们去工作和奋斗,从而让世界变得更完美一点。其中是避免不了是要打官司的。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避免官司。但是,平时也要注意多准备和收集文件,以备以后打官司的时候有充分的证据。 根据权立宏律师的职业经验,有很大一部分官司都是缺乏理解引起的,也就是说,自己心里想的和对方所提出的条件是否是一样的,英文叫做“Meeting of Minds。”在法学院,有一门课,叫做“合同法”(Contract),是专门教授有关合同的法律的。对于攻读法学博士的人来说,这门课一般是6个学分,需要两个学期的时间去学。学会计的人也会有相关的学科,叫做企业法或者公司法(Business Law)。由于会计一般是本科学位,一般是6到9个学分。这足以见得合同法的重要性。很多民事官司,都是由于一开始的误解引起,开始为了省律师费,自己起草合同,到了后来,双方出现矛盾和纠纷,再来请律师,就已经很被动了。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水牛城的教授和卖家的官司就是由此而引起的。 水牛城的教授在当地的一家著名大学任教,工作不是很辛苦,但是收入也不错。并且由于是终身教授,所以待遇,福利也都不错。但是,在美国大学当教授,有大量的业余时间,所以他就考虑要有自己的事业或者企业。卖家在当地有一处地产,也是从银行贷款购买的(在美国,贷款很正常,几乎所有的美国人或多或少都有贷款。权立宏律师也有贷款,学生贷款,房屋贷款,公司贷款,信用卡贷款,等等。)贷款不可怕,有能力或者有机会还清就可以了。能贷到低利息的款也是能力或者本事。但是一定要记住,提前还清贷款银行不能罚款。在水牛的这个卖家,很不幸,也不知道谁以前起草的贷款合同,有提前还款罚款这个规定。如果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如果不卖出房产,这个规定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但是如果在还清之前需要卖出,银行就会执行这个规定,因为在买卖房地产时,卖家需要在过户的时候,先还清银行的贷款,然后才可以卖出。在这个案例中,卖家的罚款是9万美元。教授开始麻痹大意,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情况,等交给了卖家几万美元的钱之后才发现要交罚款。到这个时候,双方的分歧太大,也只能对证法庭了。下一篇文章将继续谈一下该如何保护自己,准备文件。 ******************** 恭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权立宏律师业务范围: 中国业务: 到美国 留学 探亲 旅游 投资 中美贸易纠纷 破产保护 联系方式:网址:www.quanls.com。 QQ: 2283233266 电子邮件: quanlushi@gmail.com 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2014年9月6日起草并定稿于纽约法拉盛(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