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数字显示,中国孤儿数量庞大,增长迅速,而美国已将中国作为跨国收养孤儿的第一来源国,根据美国政府统计,2012年美国人共收养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孤儿8618名,其中包括2709名中国孤儿,约占总数的31%。领养中国孤儿在美国也已渐成时尚。被收养的中国孤儿中近九成为女童,比率高于几乎其他所有送养国。 为什么美国人纷纷出国收养孤儿呢?第一,大多数收养孩子的美国人是居住在大城市里的夫妇,年轻的时候将时间跟精力注重在事业上,不少都是工作狂,等到事业逐 渐稳定下来,想要孩子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生育的最佳时机,花费巨资接受治疗也不能有自己的孩子,才不得不去领养孩子。另一方面,不少美国人自幼受到基 督博爱的教育,认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的礼物,喜欢享受教育孩子的快乐,更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并且美国本身就是个种族大熔炉,人们对于接受来自异国的家庭 成员相对容易一些。而且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更愿意收养先天或者后天带有残疾的儿童,这都出自于他们那颗强烈的爱孩子的心。比如,一对普通的美国夫妇,工作是 大学讲师,他们本身已经有两个亲身的不满七岁的小女孩,但出于对孩子的喜爱,他们仍愿意花费几万美金,从中国领养一个失聪的小男孩。他们为了迎接这位小男 孩的到来做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会每天练习简单的手语,积极地与孤儿院保持联系,找机会与这位即将到来的家庭新成员视频,努力学习中国文化,并且给两位女儿 讲述她们未来的弟弟,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位来自遥远的中国小男孩更快的适应美国社会,希望他能够得到人间最可贵的父母之爱,兄妹之爱,家庭的温暖,良好的教 育,健康的成长。第三,美国国内的收养程序太过繁琐,收养美国国内的孩子要等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文件繁多还要多次上法庭,有时还要接受生母的面试,花费 也高。除此之外,美国国内待收养的儿童多为问题家庭儿童,或有健康问题,或有精神创伤,家长会有后顾之忧。所以,对于迫切想要孩子的夫妇来说,中国是一个 不错的选择,因为中国的收养制度很规范而且高效,而且中国孩子确实比较健康,因为母亲抽烟、酗酒等情况比较少。第四,不少美国领养者认为,收养中国孩子不 光是为了‘拯救孩子’, 更是为了丰富他们自己的生活。因为,美国的历史只有几百年,而中国的历史则几千年,在中国,虽然一些孩子比较贫穷,但是他们都很快乐。而且美国主流社会对 亚裔特别是华裔的印象是比较积极的,工作勤勉、注重家庭、强调子女教育等,这些传统与犹太人有不少相似之处,例如家庭观念强、重视孩子教育和培养均很有一 套。因此,在抚养中国婴孩的美国人中,有不少是犹太人或有犹太血统的人。 对于愈来愈多美国人喜爱领养中国儿童,中国政府也因此重订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的规定。根据新规定,符合领养资格的外籍夫妇,如首次结婚者,必须要注册满两年,如是再婚者,则要结婚至少五年。夫妇两人年龄必须介乎三十至五十岁,体质指数不得超过四十。例如1.8米高者的体重不得超过130公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养者,则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岁。新政策亦禁止服用精神科药物,例如抗抑郁及抗焦虑药物的人士领养小孩。如领养者的面容有严重缺陷,亦在被禁之列。 让人欣慰的是,领养者大多数是善良、负责、疼爱孩子的父母,并且在物质上可以保证孩子的生活,也会尽心尽力教育孩子。很多养父母甚至会在孩子长大后带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乡,了解中国历史跟文化。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室。英文地址: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Emily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起草并定稿于2014年5月24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293)。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406室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33266。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 办公室经理 Sophie /权立宏律师 布鲁克林办公室:8大道59街5904二楼 电话:347-935-0962 传真:212-566-5477 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室 电话:718-766-7989 网站:www.quanls.com Very truthfully yours, Peter L. Quan, Esq. www.quanls.com Law Offices of Peter L Quan, PLLC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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