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以雇用为基础的第三优先类移民(EB3)的申请 051714
这周,权立宏律师将继续给大家介绍以雇用为基础的移民签证:第三优先类EB-3。如果您是技术人员,专业或者其他工人,您也许就有资格申请这类移民签证。“技术工人”是指从业人员受过至少两年的专业培训或者工作经验,工作的性质不能为临时性或者季节性。“专业人员”要求工作的员工学历至少为美国大学本科(或者更高学历)或者同等学历的外国证书,同时成为专业相关的组织会员。“其他工人”则包括从事非技术性工作的工人,并且不要求两年的专业培训或者工作经验。下面将分别介绍EB-3移民的这三个小类。
首先,以雇用为基础的移民签证第三优先类(EB-3)中的第一小类为“技能工人”(Skilled Workers)移民申请。为了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移民局需要您同时给出两个证明依据:第一,申请人必须能够表明自己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第二,满足申请者现工作要求的员工在美国属于人才短缺。需要的专业认证有:劳工认证,以及一个全职工作的工作机会。
其次,EB-3签证的第二小类为“专业人员”(Professionals)移民申请。申请这类移民需提供的证明依据有三个:第一,申请人必须提供美国大学本科或者同等学历的外国证书,而且学士学位是对新人进入该工作最基本的要求。第二,能够满足申请者现在工作需要的人才在美国暂时空缺。第三,培训跟工作经验不能替代第一条中对学历基本要求为本科的条件。需要的专业认证与第一小类是一样的,即劳工认证,以及一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EB-3签证的第三小类也就是最后一类为“无需技能的工人”(Unskilled
Workers)(Other Workers)。这类移民申请要求为,申请者能够代表自己去申请移民,来履行非技术性工种(要求少于两年的培训或者经验),工作的性质不能为临时性或季节性。同前两小类一样,“无需技能工作者”也需满足申请者现在的工作所需要的人才在美国空缺的这个条件。并且需要劳工认证,以及全职工作机会。由于这类移民申请的条件相对来说不是很苛刻,申请这类移民的人数非常多,所以移民局积压待办的“无需技能人员”申请名单很长,权立宏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大家若有意申请此类签证需要做好长时间等待的准备。
再重复一下申请这类签证需要通过美国劳工部门的个人劳工认证,但在个别案例中,申请者可以持有还在办理未经证明的ETA-9089表格继续申请EB-3移民。申请的基本流程为,雇主需要填写外籍雇员请愿书,即I-140表格。作为申请的一个过程,您的雇主必须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申请者员工的工资,可以提供的材料有雇主的年度报表,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来证明雇主有能力来支付申请者的工资。关于EB-3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是有可能申请进入美国境内的。而且在申请EB-3签证的过程中(状态显示为绿卡持有者),您和您的配偶将有资格申请工卡。
EB-3移民基本情况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对此移民有兴趣或者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权立宏律师事务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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