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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雇用为基础的绿卡申请系列谈(3) 再谈超常人才(EB1)的申请 050314

时间: 2014-5-8 15:59| 查看:7017|评论: 0  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信

摘要: 上周权立宏律师对EB1杰出人才签证三个小分类的第一类“杰出能力者”(EB-1A)进行了讲解。在这里也恭喜刚刚通过申请EB-1A拿到绿卡的黄先生,也是他的好朋友。黄先生的背景为国内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国内著名大提琴演奏家,获得过国内外很多著名奖项,目前就读 ...

上周权立宏律师对EB1杰出人才签证三个小分类的第一类杰出能力者EB-1A)进行了讲解。在这里也恭喜刚刚通过申请EB-1A拿到绿卡的黄先生,也是他的好朋友。黄先生的背景为国内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国内著名大提琴演奏家,获得过国内外很多著名奖项,目前就读于纽约朱莉亚音乐学院,申请过程很顺利,他也非常开心身边的朋友能继续在美国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促进中西方音乐的交流,为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在这周,他将继续给大家介绍杰出人才签证的第二类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以及第三类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是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EB-1的第二个类别,也被称为EB-1B。首先,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在某一特定的专业学术领域中,取得过具有国际性认证的卓越成就。并且,申请者必须满足在此学术领域中,有至少三年的研究或者教学经验要求。再者,移民局要求申请者进入美国的目的是在大学,或者更高的教育或研究机构中继续从事教学或者研究工作。您可以提供以下六种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否满足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申请要求:(1有因为杰出成就而获得的主要奖项;(2对会员有杰出成就要求的会员身份;(3他人在专业刊物中为您的杰出成就所报道并发表的文章;(4您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与了相关学术领域的相关工作的评审;(5)对自己研究领域做出的贡献;(6)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书籍或文章(国际流通的学术论文)。申请者只需提供这六条中的两至三条即可。权立宏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的是,与前面所述的EB-1A科学、商业、体育等杰出人才类绿卡相比,EB-1B学术领域的优秀研究人才类绿卡需要提供雇主担保申请,以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所以对雇主的基本要求为:雇主可以是大学、研究所,或者私营雇主。私营雇主要求至少已经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该雇主在其行业有所成就。虽然,EB-1B需要提供雇主担保,但他的优势在于门槛没有EB-1A那么高,不需要您在相关领域有很高的排名。据官方数据统计,与EB-1A平均每年批准率仅为50%-60%相比,EB-1B的年批准率平均都高于90%,也就是说只要您提供的硬性材料充分,申请通过的把握是很大的。所以,如果您有兴趣或者有相关问题的话,欢迎拨打权立宏律师楼电话进行进一步咨询。

杰出人才移民的第三类,也就是最后一类为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也被称为EB-1C申请者必须满足被美国的跨国公司雇佣,并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企业工作至少一年以上。进入美国之后要继续从事该公司的管理或相关工作。申请EB-1C有两种常用途径。第一种,国外的总公司在美国成立一家新的分公司,一年以后如果经营状况良好,则可以为该公司的主管提出移民申请。第二种,直接收购美国公司(成立一年以上),美国公司可直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提出移民申请。当然这对申请人个人实力跟公司运营情况要求比较高。而相对于L-1EB-1C的最大优势在于申请者可以免去申请劳工证昂贵和费时的过程。如果申请者在国外,I-140表格一旦通过就能获得绿卡。通常,从开始申请到拿到绿卡整个流程不超过一年。而且EB-1C相对于投资移民,投资额无具体规定,低风险。一旦批准则是正式绿卡,不是投资移民的前两年条件绿卡。权立宏律师认为,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或者在美国开设分公司,甚至收购美国的本土公司,这类公司的领导就很符合办理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移民。

杰出人才移民EB-1的大概内容就基本介绍到这里。如果您有兴趣想进一步了解,欢迎来权立宏律师楼咨询,或者可以拨打电话,权立宏律师会详细回答您的问题。下一篇文章将会继续介绍EB2的相关移民知识。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传真:212-566-5477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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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Emily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453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290)。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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