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到了,很多律师楼都迈入了没有硝烟的战场——H-1B签证的申请开始日期是每年的4月1日,而根绝最近几年的经验来看,4月1日开始的几天,H-1B签证的名额就会被用完。所以最近的一段时间,权立宏律师正在加班加点地为客人们准备、检查、完善H-1B签证的申请材料。
我们常说的工作签证,如果用法律专业术语来讲, H-1B签证便是其中的一种。H-1B工作签证虽然是一种非移民签证,但相较于其他非移民签证,如B1/B2、F1/F2等等而言,它又具有一种独特的性质,那就是H-1B是一种允许签证人具有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并且在特定的时间可以允许签证人提出绿卡申请,而这种绿卡申请本身并不会影响H-1B的非移民签证状态。简单来讲,H-1B就是一种向绿卡过度的非移民签证。
那么,要如何申请H-1B签证呢?在此,权立宏律师根据他过去近十年的工作经验,向各位朋友介绍一下H-1B签证的条件以及申请过程。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在H-1B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是雇主,而被申请人则是被雇佣的个人。也就是说,被雇佣的个人是无法主动提出H-1B签证的申请的。这也明确了,想要获得H-1B签证,最基础的条件是拥有一个愿意为自己申请签证的雇主。
其次,想要获得H-1B签证,被雇佣的个人需要学士或以上的学位(一般即为本科或本科以上),所从事的行业也必须与自己获得学位的学业内容相关。另外,H-1B雇员的工资必须达到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以上才可以申请H-1B签证。现行工资标准由美国劳工部国家现行工资中心(National
Prevailing Wage and Helpdesk Center,即NPWC)根据行业、时间段、地区、职位来进行相关划分。这个条件限制了某些没有固定收入的职位,比如某些依赖佣金、没有基础工资的工作的雇员来申请H-1B。
当以上两个要求都满足之后,雇主就可以为被雇佣的个人向移民局递交“劳工条件申请”(LCA),获得批准之后就可以开始H-1B的正式申请。在此,权立宏律师推荐大家选择有经验、负责人的律师来帮助申请。他曾经帮助过的客户告诉他,在来找权律师之前的一年,雇主也曾经委托过另一位律师帮助申请H-1B签证。但是因为对方缺少经验,准备的材料不够完善,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但是当权律师问及,为什么没有补充材料进行说明的时候,客户很失落的说,尽管他向之前的律师提及了补充材料的问题,对方却没有及时作出反应,并以非常消极的态度告诉他,再补充材料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于是客人宝贵的一年时间便被浪费了,不幸中的万幸是他当时的OPT刚刚生效,还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工作一年,再次进行相关的申请。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他通过劳工签证拿到绿卡的时间又延长了一年,而这本来是可以通过律师的专业经验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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