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很多华人朋友也许都发现了,与其他的移民方式相比较起来,通过与美国公民或者美国绿卡持有者结婚的方式取得绿卡更为简单快捷,而且与美国公民结婚无疑是最为简便快捷的,因此也成为华人朋友申请绿卡的一条重要的移民途径。而且与其他亲属移民途径相比较,结婚绿卡不涉及排期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人在美国境内,可以一次同时可以一次同时递交移民申请(I-130)和身份转换的申请(I-485),直接提出申请绿卡。另外,如果如果取得绿卡的时间距双方注册登记结婚日期不到两年,那么绿卡申请人将先被颁发临时绿卡在美国正常地生活和工作。但是临时绿卡持有者必须在取得临时绿卡两周年前90天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相信大家对临时绿卡转换为正式绿卡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下面权立宏律师将针对大家十分关注的一些细节问题向大家继续介绍。
首先,很多人的第一个问题都会问那么临时绿卡转为正式永久绿卡的两年期限是从哪一天算起呢?是从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日期开始算还是从临时绿卡取得之日起算呢?在此,权立宏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临时绿卡转换为正式绿卡的两年期限是从申请人取得了临时绿卡的日期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日期开始。外国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日期用于移民局初次审批婚姻绿卡的申请。如果移民局在批准婚姻绿卡时外国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还不到两年,那么移民局就会颁发临时绿卡。而临时绿卡何时能够转为永久绿卡则取决于临时绿卡的颁发日期,即临时绿卡持有者必须在临时绿卡两周年前90内递交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如果您到期还没与提出申请,临时绿卡将自动作废,您可能需要面临重新提出临时绿卡申请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解决,但是程序还是比较繁琐的。如果是负责任的律师楼,都会在90日期限开始前主动提醒您提出申请的,另外,申请人自己也需要特别注意。除此之外,与外国配偶同时拿到临时绿卡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转为永久绿卡。
在正常情况下,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应由外国配偶和美国公民共同提出,但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外国配偶可以申请豁免联合申请的要求,单独提出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1)结婚时婚姻属实(entered the
marriage in good faith),但美国公民后来死亡;(2)结婚时婚姻属实,但后来离婚或婚姻被宣布无效(divorce or annulment);(3)结婚时婚姻属实并且婚姻一直维持,但临时绿卡持有者受到配偶的虐待;或(4)如果离开美国将对外国配偶造成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
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材料主要需要包括证明婚姻关系真实和婚后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据。包括共同保险单和银行存款证明,如果双方有小孩,还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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