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7月26日报道,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于民意代表任内诈领助理费46万余元新台币,台北地检署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高虹安7年4个月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可上诉。 高虹安资料图 报道称,台北地检署起诉称,高虹安自2020年2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担任民意代表期间,要求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 据报道,检方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总计46万余元新台币,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欺财物罪、伪造文书罪起诉高虹安、前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助理王郁文、陈昱恺等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