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资料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 去年1月6日国会骚乱中首名经过庭审被定罪的被告周一被量刑87个月徒刑,即7年3个月。这也是迄今为止司法部对骚乱发起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中,获刑时间最长的。 49岁的得州怀利市居民盖伊·韦斯利·雷菲特(Guy Wesley Reffitt)今年3月被联邦陪审团裁定5项重罪成立,罪名包括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持枪进入和留在受限建筑物或场地内。 司法部的联邦检察官要求判处雷菲特15年监禁。检察官还在本案中首次要求联邦地区法院使用恐怖主义重判原则,该要求也在法律上将国会骚乱定义为国内恐怖主义行径。 “我们确实相信他那天所做的是国内恐怖主义,我们确实相信他是国内恐怖分子,”联邦助理检察官杰弗里·内斯特勒(Jeffrey Nestler)周一表示。 但负责该案的联邦法官达布尼·弗里德里希(Dabney Friedrich)拒绝了这一请求,称骚乱事件中还有多名其他被告——他们的行为显然比雷菲特被定罪的行为更加严重和具有威胁性,但司法部没有选择寻求恐怖主义重判。 雷菲特的律师克林顿·布罗登(Clinton Broden)辩称,司法部不公平地试图将雷菲特“杀鸡儆猴”,仅仅是因为他的案件进入了庭审,而非与司法部达成认罪协议。 雷菲特是因去年国会骚乱而被指控的850多人之一,已经有超过200名被告对各种轻罪和重罪指控认罪,其中一些人被判处多年监禁。 布罗登要求对他的当事人判处不超过两年的刑期。他说他对检方的建议感到震惊,因为雷菲特没有被指控进入国会大厦或袭击任何警察。 根据联邦量刑指南,雷菲特的罪行被要求判处9年至11年3个月的徒刑。 (编辑:张启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