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资料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 司法部周二对亚利桑那州的一项选举法提出上诉,该法律强制要求居民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才能在联邦选举中投票。 亚利桑那州法H.B. 2492定于明年1月生效,司法部称该法的要求是“教科书般地违反了《国家选民登记法》”。 司法部的诉讼辩称,提供公民身份证明的要求不仅违反1993年有关选民登记的法律,而且还违反1964年的《民权法案》。 “近30来,《国家选民登记法》通过消除不必要的要求,帮助各州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这些要求曾在历史上让合格选民很难被写入登记名册。亚利桑那州通过的一项法律,通过施加非法和不必要的要求来阻止符合条件的选民参加某些联邦选举的登记名册,从而使该进程倒退。”司法部的民权司助理检察长克里斯汀·克拉克(Kristen Clarke)在一份声明中说。 亚利桑那州的法律可能会从选民名单中删除数以万计的人。 在该州2004年的一项法律允许州官员任何在2005年之后登记投票的选民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后,该州已经存在了一个分叉的选民登机系统。 在新的法律下,那些可能在几十年前就登记投票的长者,将因为没有提供公民身份证明被阻止在联邦选举中投票。 该州提供的数据表明,大约有11600名联邦选民没有提供在州选举中投票所需的公民身份证明。但NPR的估计显示,如果新法律生效,多达19.2万名选民可能会被从登机名单中删除。 司法部认为,新法律还与2013年最高法院就另一起亚利桑那州的诉讼而作出的裁决相抵触,并指出该州不能将公民身份证明要求强加给使用联邦表格登记投票的人。 “在试图让登记投票变得更加困难方面,亚利桑那州是屡犯者。”克拉克在说。 “亚利桑那州自己的无党派立法委员会警告过州议员,《国家选民登记法》优先于H.B. 2492法案中关于选民在填写联邦表格时需要提交公民身份要求文件证明的要求。尽管如此,州议会还是无视这些警告,并颁布了H.B. 2492法案。” 亚利桑那州州长道格·杜西在3月份签署该法案时表示,有必要“禁止任何的非法投票的企图”。 (编辑:张启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