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高级别会议时,提出中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四点主张: 一是做保护人权的真正践行者。《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树立了全球人权事业的崇高目标,如何有效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国不断探索前行。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权事业发展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做人民利益的忠实守护者。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根本上要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否得到满足,人民的所需所急所盼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国家治理和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让任何人掉队。 三是做共同发展的积极贡献者。没有发展,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也难以持续。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致力于同联合国及各国一起,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这是中国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贡献的又一公共产品,已获得联合国和近百个国家的响应支持。 四是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事务的政治工具。要坚定不移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人权理事会应当秉持非选择性和非政治化原则,不能沦为大搞政治对抗的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