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周三(22日)宣布,明年1月起,符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资格的港人可申请名为“香港英国国民(海外)签证”的特别签证,留英最多5年,之后可申请居留权。当局亦会使用酌情权,让拥有申请BNO资格港人的近亲,包括在1997年后出生的子女,申请这个特别签证。 签证申请人必须自己曾经或正持有BNO护照,若97年回归前未曾申请者则不合资格,除非有近亲符合资格。申请人毋须证明BNO护照仍然有效,或特别为此而续期或补领护照。此外,英国政府还列出多个条件,包括申请人通常居住香港、显示财政上能够支援自己在英国生活至少6个月;显示出学英文的意愿;取得由英国内政部认可医务所发出的结核病测试证书,以证明健康;另需缴付签证费用与缴付健康税。 当局表示,持签证人士可在英国读书或工作,财政上需自给自足,不得领取社会福利;签证会分两期,首期为30个月,之后需要续期,有效期同为30个月。申请有关签证和续期的费用容后公布。 特别签证持有人在留英5年后,可申请居英权,条件包括在其中12个月内离开英国不多于180日、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等。英国政府指,香港目前有约290万人曾经或正持有BNO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