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港府发布新闻公报,宣布香港国安委成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刘赐蕙获委任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她于3日宣誓就任。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左)3日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监誓下宣誓就任。政府新闻处图片 据港府新闻处,香港国安委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香港国安委秘书长。 发言人宣布,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正式成立,该检控科的首批检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长在征得香港国安委同意后作出任命;至于检控科的负责人,会稍后作出任命。 发言人指,行政长官在征询香港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委将于稍后召开第一次会议,全面推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