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并通过将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法例同日在港刊宪生效。驻港解放军新闻发言人韩铀中校今日(7月1日)发表声明,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坚决拥护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 声明称,实施港区国安法有利于遏制惩处企图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展示中方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强意志。驻港解放军会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依法履行防务职责,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有决心、信心和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