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进行视象发言,表示“港区国安法”针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影响一国两制及司法独立。她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已考虑本港情况,符合基本法,法例只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及勾结外国等四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并会对罪行有明确定义。 林郑月娥指法例下会继续无罪假定、保障疑犯权利等法律原则,亦没有追溯力。除小数情况外,执法、检控及审讯都是由本地警方、律政司及法院进行,强调法例不影响司法独立,会保障言论、集会、游行、新闻等权利,不会损害一国两制。 林郑月娥指香港尊重不同意见,但不容损害一国原则,又批评反对立法的政府及政客都是持双重标准,有关国家同样有国安法,中国无理由不能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她期望“港区国安法”立法后,可以令香港恢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