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桑刘和解前景更美好,海明哀叹自我难脱身.说和解失败,还为时过早;说不放海明,那板上釘釘:
1、如果已经"失败",定下开庭日期即可,无须”保密“。法庭不讲人情,又不是什么机密案件。既然法庭下令”保密“,说“失败”为时过早。
2、《为了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要牺牲自我》表明,桑刘和解前景美好!而且透露:
3、“刘谢和桑兰都没有放过海明律师的意思”。
II.撺掇、诱导、挑唆刘生如何如何,说否则“无论在声誉上还是道义上都无法对自己和广大网友有一个交代”的,有四类分子:
一,性亢分子。他们以为老大是惯于被强奸滴老表;
二,居心不良落井下石,天下不乱浑身来病;
三,讼棍及丐帮残余。煽风点火,取栗而食;
四,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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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62596&do=blog&id=130922 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和解失败
2-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29951&do=blog&id=130787为了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要牺牲自我
3-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63252&do=blog&id=130918 刘谢夫妇对桑兰和海明的惩罚要求没变:
热度 19已有 460 次阅读2012-2-28 09:02大家关注的桑兰官司和解会议在美国时间2月27日如期举行,但和解会议的结果也正和大家以前意料的一样,没有任何实质的进展。根据新华社的报道,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根本就是一个天上地下的问题”,故此未能达成和解。
参加了和解会议的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27日说:“法官(呢)下了个令,就是说,今天的保密会议(和解会议)的内容要保密,不得外泄。”但海明律师27日晚上又写了一篇《为了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要牺牲自我》的博文,从文中悲观的语调上可以感觉到刘谢和桑兰都没有放过海明律师的意思。
无独有偶,桑兰官司的被告方刘国生先生在27日和28日也连续发表了名为《做美国公民要付出代价》和《肿瘤切除术的重大突破》的两篇博文,尽管博文内容和桑兰官司没有关系,但隐隐约约看出文章背后刘的强硬态度。 刘国生的强硬也在意料之中,如果不对桑兰和海明进行惩罚的话,刘国生无论在声誉上还是道义上都无法对自己和广大网友有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