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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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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大仙【和解在哪里】(2/3)
上列5条,桑兰面临第几?仙曰:强方摸底抢筹期。问东问西,不如读书学习。威联小试,果有心得:
“有人说对方明显希望和解,你花点钱把人打发走了,不是就没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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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花钱打发的,除了乞丐,唯有债主。这话,好像是借“有人”之口传话:愿意花钱结账、买和。
“现在看来,不仅我们自己不接受,广大支持我们的网友也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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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堪舆武大试比高!
“法院指定我们现在来开“和解会议”,我们不能拒绝,但如果是徐律师单方面的要求,我们认为现在开“和解会议”,条件不成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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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莫虎看到,不辞职才怪。
“我们会不会同意和解呢?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拒绝有诚意的和解要求,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是被告,不是始作俑者,也请不要忘记我们没有伤害任何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却被人以13年前发生的事情(是做了帮助人的好事)无端端告上法庭,无端端受到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害,试问,该怎么和解?如果有人到你家里,伤害了你的家人,还到处乱泼粪,乱撒尿,现在他提出和解,请问,你能接受吗?”
----撤诉就是认错、就是诚意。SR不过头点地。不依不饶的,定要把一个受唆瘫子怎样怎样,小。
令人发指的冤假错案俯拾皆是,踏破铁鞋无包拯,法盛心案就是一证。这个“损害”,如何看待在于自己。 相对而言,鸡毛蒜皮。 插手置喙度这么高,绝不是因为"损害"大、冤屈大,而是因为原被告的名大、财大!
“原告方所提出来的诉讼,没有证据,没有道理,没有时效,没有Merit,没有和解的任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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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和解基础?这些话,法官、律师往往会理解为法盲瞎闹想要钱。
“如果原告一方面继续坚持滥诉,一方面指望与人谈和解,谈条件,岂非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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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怪,和解包含撤诉。
“要打10年,也许是一辈子。这一代打不完,还有下一代”,“注定要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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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火药味中含嘲笑,可怕而且难听。
“打官司是要花钱的,但是我们认为值得。与其把钱花费在其他方面,不如把钱花费在这个官司上。更何况是把钱花在自己老朋友身上,我们愿意。我一直认为,把钱花在一件很有现实意义的事情上,是一个很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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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说受伤害,一会又愿意、有意义、很好的投资。这些话,不好听。不过,点到软肋了。
那么,和解到底可能否,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