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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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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自称代表桑兰”
我和徐律师至今仍然没有出来辟谣,更多的是重感情,给一些朋友留些面子。这话虽然不好听,但是既然是朋友,有什么话都可以关上门说。不能因为一些自身的问题,就置他人于不顾。被告虽然狡猾,但至少有一点值得品味,没有人能够出卖他们。这一点,就是利益平衡。懂得平衡利益,唯商人是也。
转发(3)| 收藏| 评论2月28日15:22 来自新浪微博
礁石说的很对,徐律师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律师,他的态度和立场十分坚定,而且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至于前面有某女士公开的那些内容,纯属虚假信息。律师没有时间应对媒体与网络,职业精神和办案的作风让我们十分信赖。同时,我们的犹太律师非常出众,能找到这些律师是我们的荣幸。找到好律师真的很难!
转发(2)| 收藏| 评论2月28日15:08 来自新浪微博
目前有网络传言并针对本人,本人不做任何答复。对于以往的一些朋友曾经给予过我们帮助,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对我们曾经的支持。本人,系桑兰合法代理人,更有对桑案发表个人言论的权利,除此之外,任何人(代理律师徐晓冰除外)都不具备代委托人对外发表官方言论、采访的资质。特此,声明。
转发(5)| 收藏| 评论(2)2月29日13:52 来自新浪微博
黄健:你好!
你已经自称是桑兰的代理人!上面你的话可以理解为:你代表桑兰和你说的对吧?你不能代表徐律师对吗?
(一) 徐晓冰律师是如何介入“桑兰”案
1,2011年在美国见到桑兰时,桑兰已是她前律师的被告。那时忙于“徐晓冰律师新洲事务所”筹备,还没开业遇到了这件事。黄健:这不是造谣吧?(既然徐很忙,又在新州还没开业,难道徐是忙中出错接了桑案)
2,我看到的桑兰瘦瘦小小坐在轮椅里的样子真的令人心疼,至今我还是这样说,在异国他乡你们遇到了这事,又是“特殊关系”介绍的,依我的性格肯定是要帮助你们度过难关的,既然在筹备的是“徐律师新洲事务所”,起码的职业道德应该知道,当然是徐律师谈案。这不是造谣吧?(徐“起码的职业道德”跟桑有何关联?世界上的人和事太多,律师可以干的事情很多,没人逼徐接桑案)
3,介入此案后,接下来在一起工作的时间里,我的BMW-X5怎样出的问题?你们还记得吗?这不是造谣吧?(估计跟一个车损事件有关,忙活桑案闹得?——小case,看戏党不上心)
4,我为“桑兰”案工作的时间你应该看到账单了吧?这不是造谣吧?(除了徐律,罗也忙着为桑工作,有账单在那儿呢)
5,仅3、4这两大项你能把账算出来,其它暂且不说。(这里像是在翻账本,看来罗跟黄有钱财的纠葛了,要说罗是桑黄的朋友,向桑黄要钱干嘛,要说罗是打工的,罗是为棚打工吧)
从介入“桑兰”案到2011年12月15日“桑兰新律师浮出水面”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徐律师怎样接下桑兰案?是我们要说的重点,我给你时间辟谣了,这次你可是没有抓住机会。(还是“老刘爆料”那档子事吧,看来罗对桑给刘打电话这事一直没有释怀啊,桑直接向刘电话求过和了,桑操起电话就打,没有请示罗。呵呵,谁是老板?......可惜桑投降时间早了,早就早在是罗玩“千古留名”之前,所以罗很生气,问题很严重)
黄健:
我多次以不同方式让你不要在网上谈论“桑兰”案,你非要公开化,既然你给公开了,咱就打开大门说吧。
你把“桑兰”案在网上公开并公开代表徐律师说话,从今天开始我就一件一件辟谣了!当然你们也可以让我停止公开辟谣?但是,一定要做到以下两点:
1, 桑兰必须公开宣布无条件撤诉!我相信只要撤了一切都好商量。(掷地有声,比看戏党还正义,正义得要死要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桑的父母在发言呢)
2, 既然你自称代表桑兰,大男人要说话算数!你就代表桑兰给美国纽约曾经帮助过桑兰的华人华侨公开道歉!给曾经关爱桑兰的朋友们公开道歉!(大蒜味道滴正义冲将出来:既然你张三代表李四,那好吧,你这张三就给王五,王六,王七。。。。道歉吧!,连刘、莫、谢,连看戏党都被这巨浓的蒜味熏得晕倒了天神降临,威猛到要死要活,原来诡异的棚派正义起来还是很吓人德)
黄健:以上两点你们什么时候做到了?我就停止公开在这里辟谣!我说到做到!余下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其它方式解决。(太极致了!合着南、北两端都叫棚派占了?怎么看怎么拧巴,这突如其来地非凡正义,有点像高烧病人抽风嘞)
黄健:无论我是通过什么关系认识桑兰的,从今开始都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属于我一个人的事,请你们不要再去联络他们。谢谢!
期盼你们的行动!
明天的题目:(二)“桑兰”案带来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