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时听到某人对记者说,那年我才17岁,我那时年龄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很单纯,我父母是普通工人,没什么文化,第一次出国,法律方面什么都不懂.......
我们还听说她在诉状里讲,我父母都是工人,被告跟国家高级领导相熟,有照片为据.......
我们最近的听说是她的新律师指前任律师用欺瞒的手法使她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看起来,从17岁到30岁,傻得承前启后,傻得理直气壮。
问题是,美国法律买不买年青不懂事,社会地位低下,人傻被人骗的帐?
可惜呀!傻子当事人的案子也跟不傻,甚至很聪明的当事人的案子一样,都要靠证据说话,靠法律条文的支持来说话。否则,再说自己怎么傻也是白白傻眼,一点用处也没有。
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没有理性,把愚钝只放在脑袋里转悠还没碍事,把它们拿出来行动,就很可能会被法律治理,修理。
将愚昧约束到理性是法律行走天下,治理社会的无形产品。
看来,比傻跟理直气壮一点关系都没有,有的人还把比傻这类行为简称为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