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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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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掉下了眼泪。希望是最后一次。今天的眼泪是在嘲笑我自己, 45 岁了,经历了那么多人生,仍然这么傻, 这么感情用事。我不过是给比我更高明的人骗了”。这是桑兰律师的原话。
他为什么哭呢?他显然不是被桑兰感动的,也不是象他说的“被桑兰骗的”,而是被桑兰“吓”哭的。
因为桑兰声称握有她和律师的谈话录音。
谈话录音能有如此的杀伤力?那应该是什么内容呢?
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律师“性侵”她或者“非法触摸”了她那毫无感知能力的下体的内容。
其实桑兰和她的律师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忽悠与被忽悠被忽悠与反忽悠反忽悠与正忽悠的相互忽悠的关系。桑兰的内心是贪婪的,她想不花钱使用免费的律师“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说不定真能敲下几大卡车的美圆下来,何乐而不为?!而那个猪脑的华裔律师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想法:利用桑兰的知名度炒做自己,作个免费广告,提高一下律师的名气,打不赢官司就是搭点廉价的时间,“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万一打赢了呢,可以分“一大箱子美圆”(桑兰原话)。
于是这两个“活宝”一拍即合,组成了一个“梦之队”,“开始冲刺”(桑兰原话)。
这就涉及到录音带的内容了。
美国是这个世界上法制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一切指控都要讲证据。当年著名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因为警方证据瑕疵而使辛普森无罪获释,虽然全国人民都怀疑甚至断定就是他干的。
桑兰的案子要解决的还不仅仅是证据问题。一开始她“说”自己13年前遭到了“性侵”(我们姑且不去讨论为什么她被幸福地“侵”了10个月而不肯逃离“狼窝”),即使真的侵了你,也早就过了法律的追溯时间了。于是她在美国的租住别墅,在律师指点和开导下开始了一番如此这般的“沙盘推演”:这个案子只有避开诉讼时效才有可能立案,而避开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说遭到简单的性侵,你不仅肯定而且只能遭受了多次令人发直的一级强奸!必须的!
在美国性犯罪是定级的,一级强奸是最严重的犯罪,强奸之时还要伴有对女人身体的暴力摧残和伤害,此种罪犯有可能要判终身监禁。
为此,桑兰的律师还模仿美国FBI制造了一张通缉令,对那个一级强奸犯“Most Wanted”.
够狠的吧!这就叫利令智昏。
头脑比身体还要残疾的桑兰大概不知道,美国的法庭就是一个严酷的专业的辩场,充满了质疑与考问,你一个小学文化“真章假证”北大毕业生,能经受的住被告大律师莫虎同志事无巨细的提问吗?要知道,一个谎言需要10谎言去圆,10个谎言需要100个谎言去圆,这就是真正北大毕业的博士也无法完成的任务。这还不必讨论对方律师不失时机随时抛出的反证据需要你去解释,包括你曾经前后矛盾的文章,温情脉脉的博客,偎依在强奸犯怀里两情相悦的照片----。
所以,人没有钱不可怕,没有文化最可怕。
无知者无畏!接下来,桑兰和她的猪头律师开始编造甚至重建一级强奸的过程手段和细节啊,律师肯定充当了技术指导和武打设计的角色。这一点几乎是无疑的,因为无意间律师已经说漏了,“这两天,桑兰在家做家庭作业,要准备好下周二报案”。这种刻骨铭心的一级强奸伤害恐怕会象恶梦般缠绕受害者终生,不用回忆,无法忘记。可是,桑兰,遭受一级强奸的受害者,报案之前还需要“做作业”!7月19日桑兰报案后在警察局门前回答了记者的问题,当被问到报的什么性质的案时,却被律师打断了“这个不能说”。可见虽然律师没有跟进警局,虽然他声称也“不知情”,但报案的“内容”他是很清楚的,因为他是一级强奸案的技术指导吗!
律师做梦也没有想到,桑姑娘可不是盏“省油的灯”,他那武打设计的动作台词被桑兰偷偷录了下来。桑兰同志早有两手准备,小平同志教导:“两手都要硬”!
桑兰如果把这些证据上交法庭,律师的饭碗可就砸了,成为“美国版李庄”。他可能重新要回到20年前留学美国时打工的餐馆刷盘子去。
他能不哭吗!谁让你想玩中国人民的大姑娘来着?!“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话又说回来,这种录音也是一把双刃剑。桑兰不仅一定而且二定肯定三定按导演的思路演的,她会面临报假案后果,那是刑事犯罪。
所以,桑兰也不会轻易公开这个录音,虽然她威胁。
所以,剧未终,戏在演----,谁的眼泪儿在飞谁知道。
To: 何哲 你曾经说: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录音带,桑兰纯粹诈唬海明。如有,无非就是那个内容,难道还有其他更见不得人的东西?!
如果录音确如博主说的那个内容,借给桑兰100个熊胆也不敢公布录音带。原因很简单,桑兰伪证罪要坐牢7年以上,海明大不了丢了律师执照。到底谁最不上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