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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海明律师的信

已有 2286 次阅读2011-8-27 22:39 分享到微信

    海明律师,您好!首先,请您原谅我的冒昧。并且希望您能耐心地看完这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给您写这封信的动机基于以下两点:1、感谢您在8月26日2333访问了我在美国中文网的博客。2、我从主流媒体看到了关于您以及桑兰打官司的最新报道。

    8月25日劳动报第8版登载了记者王卫朋的文章,一个非常醒目的标题是《律师反目怒斥桑兰“白眼狼”》。桑兰到底是不是狼?桑兰究竟是匹什么样的狼?我们暂且不作定义。倘若桑兰果真是匹狼的话。那么,引狼入室的不是别人,而恰恰是您海明律师自己。

    记者王卫朋的文章指出说:据海明讲,他是觉得被桑兰一伙人欺骗了,“我对残疾人的同情和爱心被人利用了。”也许您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来讲,从事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的说话、做事都应该是十分严密的。简单的一句被人欺骗或利用,按理讲是很难说服社会大众的。

    难道说作为一名律师,是那么容易的被人欺骗或利用的吗?试问:一个容易被人欺骗或利用的律师,能够打得好一场官司吗?尤其是像桑兰这样高难度的跨国官司。在欺骗与利用的问题上我们已经没有必要继续再展开下去。需要强调的是海明律师,您现在真的是陷入被动了。

    据了解,今年512日您在接受新华社电子邮件采访时曾经表示,代理桑兰的案件至今未收分文,赢了也不准备收钱。“如果桑兰想要支付律师费,我们会让她用这些钱去建立公益基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律师费用的问题上,您的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非常鲜明的公开表示坚持索要律师费。

    8月24日美国东部地区发生了5.9级的地震,我注意到了您颇为愤怒的一连更新了九条微博。您说:“向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讨还血债。不付我的血汗钱,到了世界末日那一天,我也不会放过你。”话已经到了说绝了的这个地步,可见您与桑兰之间再也不是什么“人”与“狼”的问题。

    我们在谴责桑兰不讲道德的同时,也要对您奉劝几句。有人把说您成是东郭先生,说您心慈手软,说您主持公道,说您伸张正义。遗憾的是您所做的一切并没有您所预期的那样。您失望了,我们也跟着您一起失望了。也有人说,当初您与桑兰之间彼此也许有过什么承诺或者协议。桑兰有个暴露的过程,海明律师也有个认识的过程。如今,一切都已经摊牌。当您发觉自己被人欺骗或利用的时候已经木已成舟。您与桑兰都改变不了眼前的事实。

    也许有人会袒护桑兰,说这样一个在轮椅上坐了十三年的“弱者”应该得到我们的同情。也许有人会帮您说话,为什么一个很有影响的律师在免费与收费的问题上会如此的反复肯定事出有因。我却认为您,错就错在“引狼入室”。

    我们已经无法判断您与桑兰究竟是谁对,还是谁错?不同的立场决定了不同的利益,当利益一致的时候也许矛盾就不会爆发。你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我们根本不是那么清楚。只是想说原本一场严肃的官司,却被你们双方演变成了一出闹剧。闹剧,其实应该收场了。

    想不到的是,昨天的劳动报第5版继续登载了记者庄从周的文章,标题是《桑兰案律师海明发飙彻底反目,黄健昨发微博回应“赖账说”》。文章指出律师态度急转有诱因,桑兰男友称只是要收据,桑兰绝对不会赖账。文章最后说:虽然,桑兰的官司已经演变成一场闹剧,但黄健依然在其最近更新的一条微博中写道:“诉讼仍然要继续下去。”不知道这里的诉讼对象指的是什么人?也许是刘谢夫妇,也许是您海明律师。

    我的一句老生常谈:“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打官司可以,明知打不赢的官司却一意孤行,结果一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海明律师,请您原谅一个不懂法律的人班门弄斧。我们关心桑兰是如何继续把这场官司打到底的,我们更关心您又是如何为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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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笑看戏 2011-8-29 03:54
To: folk3 你曾经说:
写的太客气了!
社会上有一种人叫做把客气当做福气的贱人!
往往在最后时段,船上要丢一人下海才能救全船的人时刻,就是丢下这种人!
为了维权,维护辛勤努力工作,本分的,在美华人们的形象,一定要铲除华人圈的败类,把破坏华人在美近百年来努力建立好评的小丑踢出华人社区!以正视听!乃华人之福也!

非常同意.

没有看懂这篇文章到底什么意思.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8-28 02:06
真不懂还是充傻,害民是在引蛇出洞,舍生忘死的关起笼子打狗,堵住笼自杀鸡,为民储害呢,是不是这个理。
回复 Northstar 2011-8-28 00:02
死胖子是海外华人中的小丑。
回复 folk3 2011-8-27 23:32
写的太客气了!
社会上有一种人叫做把客气当做福气的贱人!
往往在最后时段,船上要丢一人下海才能救全船的人时刻,就是丢下这种人!
为了维权,维护辛勤努力工作,本分的,在美华人们的形象,一定要铲除华人圈的败类,把破坏华人在美近百年来努力建立好评的小丑踢出华人社区!以正视听!乃华人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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