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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热度 17已有 2726 次阅读2012-1-26 22:09 分享到微信

       我这个人喜欢见缝插针。也许生下来就是这个怪脾气,也许是多年来久经“磨练”的结果。说好跑出来了就不再关心国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可还是耐不住寂寞。一看到或者一听到有点什么风吹草动,便迫不及待的跳将了出来,哪怕是能说上几句,心里也就感觉舒坦了。不然,想说的话一直憋在心里闷得慌。

       前几天,对赵本山因“健康原因”而不上春晚的事情谈了点自己的看法。认为赵本山上与不上春晚,本来就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不值得媒体如此的炒作。

       今天,无意间看到了一篇有关桑兰打官司的报道,眼前忽然一亮,人也不知为什么会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原来,我对桑兰打官司的情况并不是那么清楚,即便是晓得一点也全都是通过网络而知道的。以前,写过几篇东西,无非是劝劝桑兰做人当“三思而后行”罢了,其他并无什么恶意。

       很久没有看到桑兰冒出水面了,说句心里话有时候倒真的有点“牵记”她,为她感到非常可惜。一个人肢体上的受伤并不可怕,怕只怕精神上的自我折磨,桑兰属于后一种。桑兰从打官司开始直到今天寻求和解,套得上一句老少皆知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名言。

       她的代理律师徐晓冰发函寻求与被告和解,不知道是桑兰的主意呢还是军师出的点子?事情闹到这个地步,突然出现峰回路转。官司打不下去了,把棋盘一推说:我们不玩了。你说幼稚呢还是白痴?桑兰是十分被动的。

       作为被告之一的刘国生在其25日的博客中说:“我们会不会同意和解呢?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拒绝有诚意的和解要求,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是被告,不是始作俑者,也请不要忘记我们没有伤害任何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却被人以13年前发生的事情(是做了帮助人的好事)无端端告上法庭,无端端受到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害,试问,该怎么和解?如果有人到你家里,伤害了你的家人,还到处乱泼粪,乱撒尿,现在他提出和解,请问,你能接受吗?”

被告并没有说错,人家句句都讲到了点子上。我们常常会说的一句话叫做“将心比心”,作为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被告的话,试问你会接受这种轻描淡写的和解吗?在打官司的问题上,桑兰似乎醒得太迟了一点。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桑兰就应该考虑到这样闹下去的后果将会是什么?事实证明桑兰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桑兰身边的那个声称要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的经纪人,咋的在这个关键时刻就不发声音了呢?我个人认为是发不出来了,也没有什么可以再发的了。桑兰也好,经纪人也罢。两个人都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被告刘国生还说:“原告方所提出来的诉讼,没有证据,没有道理,没有时效,没有法律价值,没有和解的任何基础。佛(弗朗西斯)法官已经认定原告有明显的滥诉行为,如果原告一方面继续坚持滥诉,一方面指望与人谈和解,谈条件,岂非怪事?”

       上海人有句说法叫做“开软档”。意思是因为自己理亏而不得不往后退,或者称之为“讨饶”。现在,桑兰走的就是这步棋。和解其实不是不可以,焦点是什么时候提出和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事到如今,再想起和解的事情是否有点为时太晚?你想和解可以理解,对方是否愿意接受你的和解请求,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说来说去,事情都坏在桑兰自己的手里。贪婪,这个恶魔最终断送了桑兰本该继续光辉灿烂的人生。如果说桑兰曾经是一颗体操界耀眼的星星,那么可以毫不隐瞒的说这颗星星其实早已坠落了。

       长话短说,还是用那句老生常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来结束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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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豆子猫 2012-1-27 01:12
楼主你错啦,贱贱刚才宣布“基本完胜”呢!
回复 庐山谣 2012-1-26 23:25
胖大海要哭了,罚款赔款啥费用都要他交。
回复 礁石 2012-1-26 23:21
“徐晓冰发函寻求与被告和解” 是一大误读。
这一招其实是一狠棋。给你个先礼后兵。而且“和解谈判”是法庭的惯例,非走的一步。何乐不为?
回复 庐山谣 2012-1-26 22:15
贱贱,又在博客装法律专家了。
和解,在报案后已经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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