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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桑兰莫诉讼

热度 28已有 6809 次阅读2011-12-22 05:26 分享到微信

    关于桑兰跨国打官司的新闻,似乎已经沉寂了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前几天,看到媒体的一篇文章报道说:尽管桑兰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提出“申诉”。但是,美国的法官考虑到因为桑兰既不懂英语更不清楚美国的法律。所以,法官决定对桑兰网开一面,允许桑兰延长“申诉”的时限。另外,还听说桑兰已经重新找到了一位新的律师。看来桑兰还真的准备把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进行到底。

    为了“维权”而打官司其实并不错,错的是当初桑兰不应该如此的草率与冲动。如果,当时的桑兰多一点冷静,少一点莽撞。也许今天的局面就不会显得如此的被动。我们无意评价桑兰打官司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但是,有一点是需要强调的。那就是桑兰既不懂英语更不懂美国的法律。所以,对于她来说就更不应该如此的意气用事,当初的“志在必得”给她带来的最终结果只能是痛苦+痛苦。

    我曾经说过不少遍“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那句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话。今天,我仍然奉劝桑兰这场官司不要再打下去了。理由是桑兰的身体状况没有这个精力再继续折腾下去了。有人一定会反驳说:桑兰为了维权,为什么不可以把官司打到底?是的,我们承认打官司的初衷是为了维权。但是,像桑兰这样的“维权”确实有点得不偿失。桑兰已经失去了的东西,绝对不可能通过这场官司再重新回到桑兰的身边。

    有人会说;即便是倾家荡产也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奉劝桑兰可千万不要轻信这样的“劝告”,到时候痛苦的只能是你桑兰一个人。桑兰完全可以维权,但不一定非得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桑兰的健康状况已经不允许她如此的“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了,一个肌体损伤的人已经是非常痛苦的了,何苦还要在精神上为自己制造更大的压力呢?

    看到桑兰仍然对这场官司寄予新的期望,不免再度为桑兰担心起来。桑兰,你真的是已经再也折磨不起了。一个聪明的桑兰应该意识到这场官司最终的命运,如此的劳民伤财是否有这个必要?话再说回来,即便是官司打赢了,你又能得到多少你所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打官司的前期投入你算过了没有?所以,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希望桑兰不要再打官司了。

    相信大多数关心爱护桑兰的人一定会同意我的这个观点,因为我们不希望看到桑兰“雪上加霜”。桑兰,身体毕竟是你自己的。不要听别人去说什么,决定自己的命运,主动权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如果,你能听进去半句我所说的话。也许你就真的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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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12-22 05:59
“果”我同意,但“因”不敢苟同。
我认为桑兰并不是草率与冲动而想打这个官司,实则是她阴暗的心理与贪婪的性格让她打这场官司。而官司的不利,不是因为她不懂英文和美国司法。不懂英文可以找资深翻译,不懂司法可以找负责的律师。桑兰输就输在她毫无根据的猜测以及自我为是的世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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