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证据就不能质疑。——这显然是病句。
正因为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所以才会有疑问,才需要质询。
如果证据确凿充分,就直接上法院、上街、散步或占领华尔街,根本不需要质疑,这么麻烦。
按照这观点,四十年前你不能质疑“亩产十三万斤”,因为你没有证据。在你取得充分证据之前,你只能相信,并朝着亩产十三万斤这个方向努力。
没有证据,你不能质疑喝水死、做梦死、弹脑门死……
拉链门事件中,除了女方写的一篇文章和几张亲嘴乱摸图片,公众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克林顿掏真家伙,但仍然可以质疑他们嘿咻。国会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质询案。独立检察官肯·斯塔尔甚至没有取得套套、内裤、手纸、精斑痕检之类的法定证据,只有传言,但仍然可以请克林顿去他办公室检讨。克林顿此时不能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他必须老老实实地向各方自证清白。后来因为他实在没法自证清白,就不得不承认真的嘿咻了,真刀真枪的。
除了一张周菊长抽天价烟、戴三块大表的图片外,网友没有任何证据,仍然可以质疑
、起哄 。杨表哥只不过在车祸现场傻笑一回,网友除了看见他傻笑啥证据也木有 有木有,但仍然可以质疑、起哄……
二、只要官员没有违法,P民就只能闭嘴。——这观点是一种严重的技术性错误。
盐嫩石油不仅监督国家机关有木有遵守现行法,还负责检查现行法是否合理,不合理就要求修改。要不然法律修订案根据什么提出?由七个小矮人说了算?。其二,公众可以表达对官员的好恶,即使官员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公众只要不喜欢他的行为,甚至仅仅觉得他长相影响市容,就可以叫他下课,甭说证据,连理由都不要。
克林顿嘿咻不违反任何法律,周菊长抽天价烟戴天价表不违反任何法律,杨表哥傻笑更不违反任何法律,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禁止傻笑的。
错误之处,是把官员等同于公民,认为只要是官员个人做的事,都和公民阴私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合南某前组织不长骑300多下属或下属老婆,行州某前市长没事就找个女下属来骑一把,蜇江某前要奸局局长骑500多下属和非下属、某烟操菊长撰写骑马日记……都不违反法律,按照这种观点,都得作为隐私加以保护。这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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