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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作者: yoke 在贺绍强的案子里唯一的赢家是岳东晓
2011-08-12 22:29:36
贺某把孩子送给贝克抚养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要占便宜, 自己孩子让别人养着, 第二是贺绍强不能肯定这是他的孩子. 贺没有回国结婚, 他只是向孟非斯大学国际学生办公室给罗琴要了一张I-20表格. 罗拿了贺某寄送表格去领馆签证. 有的网友认为是贺欺骗了罗. 实际上罗知道自己没有结婚证, 知道自己是去欺骗领事馆. 现在很多网友认为贺被开除学籍是因为齐女士控告贺性侵犯, 这个案子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定论. 贺被开除是因为他欺骗孟非斯大学, 骗取I-20表格, 欺骗了移民局.
贺罗在餐馆打工, 乐得有人给养孩子, 这两口子还不时到贝克家去看孩子, 把贝克家当成免费托儿所. 贝克知道这两口子利用自己, 不让他们再来, 有次还让警察把贺罗两口子撵出去. 贺恼羞成怒跑到法院要求把孩子要回来, 这才开始了几年的争孩子官司.
这个案子本来是民事纠纷, 贺却想搞成"中国人跟美国人打官司", 向各个华人团体和小报记者求助. 贺是无本经营, 费用都是华人捐助. 岳东晓就是从湖南同乡会开始介入的, 他的介入包括给贺出谋划策和帮助贺大造舆论. 岳把这个案子和排华法案连系起来, 把简单的民事纠纷描写成了美国对华人种族歧视. 岳还策划请中国使馆支持, 使馆确实给移民局写过信, 要求移民局暂缓驱逐贺, 但是使馆对案件没有介入. 岳好象是注册一个公司, 并不是律师. 后来好象有位姓李的律师介入, 对贺案上诉起了作用. 岳李两个不太和, 但是李写的贴子不多, 他的意见大概是技术性的, 没在政治上作文章.
田那西最高法院判的对. 前一个法官写了大篇判词, 列出了贺的种种不良行为, 指出贺撒谎成性. 但是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似乎根据不足. 贝克家劳民伤财, 输了官司. 然后就是贺某要求特别照顾, 到处求捐款, 孩子非得上国际学校. 岳又给贺造舆论. 但是贺绍强本性难移, 闹离婚以后, 贺又抱怨国内教师没有给他的孩子特殊照顾, 又给贝克写信, 还说回国大错. 事实上回国不回国并不是贺可以选择的. 因为被开除学籍, 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 有驱逐令在身, 打完官司, 没有再滞留的借口. 贺的意思大概是打官司是大错.
顺便指出, 小报记者添油加醋, 报道失实很多. 有篇说贺人高马大, 实际贺身材矮小. 多数记者都把贺称为"留美博士", 实际贺在美国没有得到过任何学位 - 这一点跟民运留美艺术家之类分毫不差. 现在贺把孩子送到美国, 又有小报记者改口, 转捧贝克, 说贝克原住富人区豪宅, 因为贺的官司搬到贫民区公寓, 这些也是不实之词. 贝克以前经济比贺氏富裕, 但也不叫富人, 以前贝克为了逃债破产过一次. 总之吧, 华文的记者(包括国内的和海外的)从来没有实事求是地报道过这个案子.
唯一的赢家是岳东晓. 很多网友把岳称为律师, 他也不辟谣, 就默认了. 听说他还写本书卖钱, 叫作赢在美国, 销路虽不佳也大大超过芦笛文选. 在贺案之前岳东晓默默无闻, 现在已经成为名人.
跟帖:作者:冰封三尺 岳东晓不过是另一个海明。
2011-08-12 23:41:11
一样沽名钓誉,一样满嘴跑火车,一不小心说中了就到处宣传,坚决爱党爱国的华人都这蠢样,几乎没有例外。
跟帖:作者: 旁观者昏 把贺梅的母亲刨出去也行。 2011-08-12
所以说,不能听人起哄就跟着跳舞。都憋着拿这事儿发个利市,尤其是那个岳东晓,孩子到底怎样没人想。好像赢了美国人,就是赢了美国。输赢的面子比那个孩子一生的幸福要重要。碰上这么个缺德父亲,人生一开始就是拧巴的。要不是这么一个曲折,这孩子早就成正常人了。
――《独立评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