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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和解失败 知情人称双方分歧太大 (转

热度 37已有 6947 次阅读2012-2-27 17:50 | , 知情人 分享到微信

2012年02月28日04:46 新华网   
新华社纽约2月27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微博)跨国天价官司的和解会议27日在纽约举行。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参加了和解会议的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27日对新华社说:“法官(呢)下了个令,就是说,今天的保密会议(和解会议)的内容要保密,不得外泄。”

  消息人士告诉新华社,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根本就是一个天上地下的问题”,故此未能达成和解。

  和解会议在纽约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举行。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被告律师莫虎和桑兰前律师海明在法院出席了会议。原告桑兰在中国,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在美国,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

  会议使用的电话系统是由桑兰律师徐晓冰特别提供的。原告和被告都通过这个系统与法官、律师保持联系。法官则可以通过这套系统与原告或者被告进行单独而保密的沟通。   为了节约司法成本,美国法院常常会采用和解会议的形式来解决纠纷。

  去年4月,桑兰在美国联邦法庭状告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等20多名被告,提出18项指控,每项索赔1亿美元。后来,她的索赔总额一度攀升到21亿美元。目前,桑兰已经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起诉,仅保留了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他们的律师莫虎的指控。

  1998年,桑兰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摔成高位截瘫。美籍华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曾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照顾过她10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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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和解失败 知情人称双方分歧太大 (转_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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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3 个评论)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2-2-27 22:17
礁石: 要是我是刘国生的话,我会做如下几件事:
1. 抢夺大陆舆论阵地。(这是个比较大的话题。以后再展开。)
2. 在徐晓冰所在的几个地区,利用当地媒体报刊,讲述这场 ...
30岁的人有30岁的心态,70岁的人有70岁的心态。
信上帝有信上帝的态度,不信上帝的有不信的态度。
回复 桑寄生 2012-2-27 21:49
黄健又跟李大玖过不去了:

有朋友说我这是跟新华社过不去,我说不然。新华社属于国家通讯社,应该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我们有要求新华社记者每日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职业操守的义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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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6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接下来,我将继续“指点”新华社纽约报道员李老师。我帮你预告一下,下一次新闻就应该是佛朗西斯法官将《建议书》呈递给主审联邦大法官后,联邦终身法官沙法官正式发布命令,决定这一“动议和撤销”阶段有多少项目可以作为“开打项目”,俗称“法律存活”。然后我再纠正你此前说的法官或将惩罚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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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1)13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美国中文网这次视频报道显比较低调,出镜记者边令晶也未露面,只做了后期画外音。美中网这次报道口径与大玖完全不同,抛弃了一点点倾向性。但是,毛病未改,仍然引用被告声音,原告声音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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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2)22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李大玖今天稿费点得手发麻?这篇新闻《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和解失败 知情人称双方分歧太大 》到目前被转载44条。我正在密切注视媒体动向,看有谁敢对外公布内容。如有人敢至法庭命令于不顾,我方不会心慈手软!
回复 明月娘 2012-2-27 21:41
礁石: 胖子跟光头都是拿着桑兰案为他们自己敲边鼓的。胖子台下给光头通报军情,也不肯给咱们漏点风。
老妪估计。胖子跟光头老早就在法拉盛的小酒馆喝上小酒啦。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2-2-27 21:38
从“天壤之别”来看,桑兰果然是“勇不屈服”。
回复 礁石 2012-2-27 21:38
明月娘: 这案子下一步咋整呀?就没有具体的议事日程?法庭咋给双方安排的出场时间,活动项目?老妪也要调整安排跟进呀。还有胖子对光头石沉大海啦?握手言和啦?   ...
胖子跟光头都是拿着桑兰案为他们自己敲边鼓的。胖子台下给光头通报军情,也不肯给咱们漏点风。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2-2-27 21:35
庐山谣: 如果说是刘谢要求,应该是莫虎架设电话。
如果是法官要求,应该是各人承担自己的电话线路。
如果说桑黄要求,看口气很不像。
如果是胖大海要求,吃饱了撑得。 ...
那按你的说法,应当是徐晓冰要求,所以徐来架线路。
那看来桑兰很不可能不愿意负担这笔费用了。
回复 礁石 2012-2-27 21:33
清流见底: 如果我是刘国生,对你所说的3件事情,一件也不做。
哈哈,见仁见智。
所以刘老大就把我封杀了。
回复 广告 2012-2-27 21:28
桑寄生: 从桑黄的微博以及答记者问可以看出,桑兰并不同意和解,而黄健倒有此心,当他听说莫虎说只有法官下令的条件下,才出席这次会议时,表现得非常高兴,说法官一定会 ...
桑是不是反对开会,不知道。

黄倒是表达过乐意。可能是,他以为法官‘建议’或‘要求’开会,就意味着法官的意思是已经判被告输理了,这个会就是讨论被告怎么赔原告,赔原告多少的事。

现在毛新宇没新洋相,我们娱乐就全看黄经纪天天闹笑话了。
回复 礁石 2012-2-27 21:27
桑寄生: 由笑柄架设国际长途电话是佛法官命令的,由原告承担全部费用。

中文所说的和解会议在英文中是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并没有要求任何一方妥协的意思, ...
现在国际长途没多少钱啦。Conference Call 也是常规服务了。这一点上,徐大棚子花点小钱,赚得主动。是合算的买卖。

你说的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没错。翻译成“和解”谈判有点曲解。那是开庭前给各方一个机会提出庭外解决方案的一个程序。实质上,也必须各方都有妥协的诚意才有谈判的可能。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让步,那么ADR是走过场。下一步就只有对薄公堂了。
回复 桑寄生 2012-2-27 21:26
明月娘: 这案子下一步咋整呀?就没有具体的议事日程?法庭咋给双方安排的出场时间,活动项目?老妪也要调整安排跟进呀。还有胖子对光头石沉大海啦?握手言和啦?    ...
您这段时间可以出去散散心,串串门,只有等沙法官看完佛法官的修改建议后,才有消息呢。他老人家八十好几了,一天也看不了几页,看几页后还得想半天,至少两个星期后吧。
回复 明月娘 2012-2-27 21:21
桑寄生: 回明月娘,应该就在您的意料之中,各持己见:老刘不愿给桑兰一美分,而桑兰坚持要,估计会议情况会在几天后通过不清楚的渠道泄露出来。您安心等待吧! ...
这案子下一步咋整呀?就没有具体的议事日程?法庭咋给双方安排的出场时间,活动项目?老妪也要调整安排跟进呀。还有胖子对光头石沉大海啦?握手言和啦?
回复 清流见底 2012-2-27 21:18
礁石: 要是我是刘国生的话,我会做如下几件事:
1. 抢夺大陆舆论阵地。(这是个比较大的话题。以后再展开。)
2. 在徐晓冰所在的几个地区,利用当地媒体报刊,讲述这场 ...
如果我是刘国生,对你所说的3件事情,一件也不做。
回复 桑寄生 2012-2-27 21:16
广告: 这事在常理上,怎么也说不通。

原告如果要‘妥协’解决,只需修改(或撤销)诉状即可。主动提出开会,给人一个底气不足的不利印象。

被告如果同意坐下来,就等 ...
从桑黄的微博以及答记者问可以看出,桑兰并不同意和解,而黄健倒有此心,当他听说莫虎说只有法官下令的条件下,才出席这次会议时,表现得非常高兴,说法官一定会下令的,这可是你们要的命令。估计这个主意最初是笑柄的,他和黄健一起说服桑兰同意召开会议,既然如此,桑兰就不得不承担相关费用,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黄健现在改口说会议是法官勒令召开的,似要摆脱原告请求召开的形象。
回复 嘉禾 2012-2-27 21:10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问题是第二季什么时候开播。
这个问题看来还是要哨兵多加注意法院的通告了。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2-2-27 21:06
庐山谣: 如果说是刘谢要求,应该是莫虎架设电话。
如果是法官要求,应该是各人承担自己的电话线路。
如果说桑黄要求,看口气很不像。
如果是胖大海要求,吃饱了撑得。 ...
是佛法官的指令。见孙鹰的博客: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126186
回复 广告 2012-2-27 21:05
桑寄生: 由笑柄架设国际长途电话是佛法官命令的,由原告承担全部费用。

中文所说的和解会议在英文中是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并没有要求任何一方妥协的意思, ...
这事在常理上,怎么也说不通。

原告如果要‘妥协’解决,只需修改(或撤销)诉状即可。主动提出开会,给人一个底气不足的不利印象。

被告如果同意坐下来,就等于不计较原告索要上亿美元和XQ控告的凶狠,只求息事宁人即可。这哪里是刘谢当时一幅被侮辱被损害喊天叫屈的样子?


谁建议开会谁出钱,如果是这样,那自然该由原告付国际长途电话费。但桑黄徐事先也不想想自己的‘和解’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能被对方接受就提出这个开会建议,岂不是赔了电话费又白搭功夫?这一步,原告走的很蠢很失败。
回复 桑寄生 2012-2-27 21:05
明月娘: 双方都说的啥呀?咋没知情者爆料啊。法官不让说就都闭嘴啦。
回明月娘,应该就在您的意料之中,各持己见:老刘不愿给桑兰一美分,而桑兰坚持要,估计会议情况会在几天后通过不清楚的渠道泄露出来。您安心等待吧!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2-2-27 21:01
明月娘: 双方都说的啥呀?咋没知情者爆料啊。法官不让说就都闭嘴啦。
看样子, 得等黄经纪灌黄汤了  
回复 庐山谣 2012-2-27 20:59
如果说是刘谢要求,应该是莫虎架设电话。
如果是法官要求,应该是各人承担自己的电话线路。
如果说桑黄要求,看口气很不像。
如果是胖大海要求,吃饱了撑得。
回复 礁石 2012-2-27 20:58
清流见底: 刘谢没有必要和义务解释网友提出的问题。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在法庭,而不是在网上。待法庭上的战争结束了,相信刘国生会在网络上谈自己的看法。当下为了不让桑黄再 ...
要是我是刘国生的话,我会做如下几件事:
1. 抢夺大陆舆论阵地。(这是个比较大的话题。以后再展开。)
2. 在徐晓冰所在的几个地区,利用当地媒体报刊,讲述这场冤案(请枪手来写也行)。目的是给徐晓冰造成后顾之忧。毕竟他不能靠这场官司吃一辈子。桑兰案对他更多的是广告效应。
3. 在纽约狠狠打击罗淑玲。杀鸡给猴看。罗淑玲出来表态反桑,恰恰说明“此地无银三百两”,显示她的底气不足。刘谢凭这纽约的人脉,至少在选秀这一环节上打击罗淑玲应该是易如反掌。加上罗淑玲的武馆也得看纽约的警局的脸色。莫虎的警局人脉不至于坐视不管。

当然,刘国生对咱屁民也不会 Pay Attention。说着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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