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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海明的几点看法

已有 4454 次阅读2011-10-16 16:36 |个人分类:桑兰打官司博客专题分享到微信

首先在此声明本人与桑兰案中任何人从不相识,本人长期从事医务工作,不懂法律。在此只是谈谈个人看法。欢迎大家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分析和指正,给予不同的意见和观点。

随着桑兰打官司的发展,美中两地越来越多的华人密切关注,同时目睹了这场惊天动地的官司演变成闹剧。大家同声指责和吐弃桑,黄和海明。这正说明了当今世界里正义感还是占主流地位。对于海明在这场官司中的表现我想谈谈个人看法。

作为律师海明接手任何案件都无可非议,甚至为在押的犯人做代理律师也无可指责。可是办案态度很重要。大家对辛普森案件还记忆犹新。几乎谁都会觉得是辛普森杀了他的妻子,可是在被告律师的巧妙辩护下,竟然辛普森被判无罪。公众齐声谴责,但是该律师本人在人命关天的大案中却并没有像海明那样遭受辱骂。相反有人还觉得该律师有本领。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大家对海明如此痛恨和恶心,几乎是同声声讨。这是因为他处事轻浮。有损职业道德。

其一。为了打知名度,不时召开记者召待会。造声势,不择手段,信口开河,在毫无实质性证据下,罗列出15个诉讼对象,紧接着迫使保险公司签署庭外和解的保密胁议。正如网友们所说的,这也许正是海明的手段。没多久就彻销了所有的大部分诉讼对象把矛头直接指向刘谢一家;一个他们认定可以敲诈的有钱人,一个曾经帮助过桑兰的恩人。这真使人无法接受!

其二。在律师和客户之间不应该参杂个人情感,客户就是客户,搞什么哥哥妹妹的肉麻关系。正因为这种不正常的办案态度,引起公众的反感和恶心。最危险的是引起了黄的醋性大发,造成了律师和客户之间的直接接触障碍,误解,矛盾激化以至恶斗。这应该是办案忌违。

其三。既然是打官司,律师要收取费用很正常,可以是取得成果后付钱,也可以是阶段性付款,律师为客户做    paper work 也是一种劳动,收取部分费用这也是常 的现象。但一切都必须事先有协议,应该让客户清楚手续规定。绝不能含糊其 词。而海明办案初始一定没有向桑兰交代清楚。也许是为了讨好“名人”,放长线钓大鱼。没想到遇上无赖又无耻的铁公鸡。同样情况出现在租房,水电费上。当初先“小人”后“君子” 亲兄弟明算账,就不会有后患。

这些都是海明在诉讼中的不当表现, 但是,整个诉讼内容,是由桑黄而定, 更确切地说是由原告桑兰签署。海明是律师,会从法律的角度去解读。我不认为海明会误导。其理由是:如果海明有误导和指使,桑兰不会在刑事报案时的证词出现“失误”。海明完全可以事先辅导桑兰如何编制性侵故事以达到报案成功的效果,至少不会出现两份不同的证词。

也正因为海明的轻浮,致使他自己名誉扫地损失钱财;落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地步。收不到房租和律师费,还自身惹上官司。此时此刻的海明一定是后悔莫及。

我想海明与桑黄还是有所区别。我们应该鼓励海明反戈一击。海明比谁都清楚事实真相。 就保密协议的来源,目前最有发言权的还是海明, 因为海明最清楚当时与 保险公司谈判时,桑兰是否利用每月$230收入来谝保。还是因为其他原由保险公司给出保密协议中的特殊待遇。事到如今,其实海明应该站出来公开一切。对海明本人和对整个案子的公正性都有正面意义。也许只有这样海明才可得到公众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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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0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10-17 19:3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还怕没有铁了心“吃定美国”的中国人?我们这儿,就那填移民表格的Paraelgal都忙不过来。做入籍程序拿SSI 的律师医生更是抱成团的。海胖子玩移民案大概都已经太低档了。
paralegal 。错字纠正。
回复 礁石 2011-10-17 19:34
To: sztao 你曾经说:
不是说海明如今损失了很多生意吗?
还怕没有铁了心“吃定美国”的中国人?我们这儿,就那填移民表格的Paraelgal都忙不过来。做入籍程序拿SSI 的律师医生更是抱成团的。海胖子玩移民案大概都已经太低档了。
回复 sztao 2011-10-17 19:2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对商业运作来说,炒作就是钱。“No publicity is bad publicity in business“ (商场不怕丑闻)。只要炒作得当,一条(坏)新闻抵得上一大把黄金。

海明目前是赚得满盈满贯。

不是说海明如今损失了很多生意吗?
回复 礁石 2011-10-17 19:15
To: sztao 你曾经说:
谢谢指教。基本同意你的看法,犹其是律师费完全是海胖的一个借口,海明想脱身。言之有理。但是海明不为钱只为炒作,不会吧。只能说对这个案子“炒作”比“钱”对海明来说更重要。我一直在想如此谎谬的性侵故事,和无实质性证据的诉讼,海明为什么要如此炒作。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不怕砸了饭碗?

至于吃醋,我是这么看的,吃醋不一定只发生在男女问题上。对一个内心自卑的人来说,生怕别人取代自己在上司,友人犹其是

对商业运作来说,炒作就是钱。“No publicity is bad publicity in business“ (商场不怕丑闻)。只要炒作得当,一条(坏)新闻抵得上一大把黄金。

海明目前是赚得满盈满贯。
回复 sztao 2011-10-17 17:58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
同意你的其一,海胖接这个案子就为了炒作。这三个人不择手段,相当卑鄙无耻。
其二,我没有觉得哥啊妹啊的肉麻,我也不觉得会导致黄健醋性大发。不要忘了,桑兰是个残疾人,不是模特影星美女,不是每个人都要跟她麻,也不是每个人都要性侵犯她。还胖再行饥渴,也不至于跟桑兰琢磨那事。黄健翔像疯狗一样乱咬,不是醋的原因,他就是一SB,他就那样。

其三,律师费完全是海胖的一个借口,不是钱的原因。海胖最

谢谢指教。基本同意你的看法,犹其是律师费完全是海胖的一个借口,海明想脱身。言之有理。但是海明不为钱只为炒作,不会吧。只能说对这个案子“炒作”比“钱”对海明来说更重要。我一直在想如此谎谬的性侵故事,和无实质性证据的诉讼,海明为什么要如此炒作。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不怕砸了饭碗?

至于吃醋,我是这么看的,吃醋不一定只发生在男女问题上。对一个内心自卑的人来说,生怕别人取代自己在上司,友人犹其是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人心目中的地位。哪怕是在片刻的场合下也会引起一种妒忌和猜疑。确切地说是一种忌恨。黄健在桑兰面前应该是个内心自卑的人。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0-17 12:37
同意你的其一,海胖接这个案子就为了炒作。这三个人不择手段,相当卑鄙无耻。
其二,我没有觉得哥啊妹啊的肉麻,我也不觉得会导致黄健醋性大发。不要忘了,桑兰是个残疾人,不是模特影星美女,不是每个人都要跟她麻,也不是每个人都要性侵犯她。还胖再行饥渴,也不至于跟桑兰琢磨那事。黄健翔像疯狗一样乱咬,不是醋的原因,他就是一SB,他就那样。

其三,律师费完全是海胖的一个借口,不是钱的原因。海胖最初接这个案子,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炒作。如果这个案子进展顺利,还胖是不会提钱的事的。性侵犯报案失利,海胖翔撤出,这才找了律师费这个借口。愚蠢至极的桑兰和黄健,心疼几个钱,被海胖轻易脱身,以至于桑兰和黄健在这个维权起诉的事情急转直下无法收拾,进退两难。桑兰和黄健不是干大事的人,连坏事都干不好。
回复 西天 2011-10-17 08:39
分析的客观、有理性,同意博主观点。
回复 麻脖子 2011-10-17 00:24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博主分析的很客观,只是保密协议是海明目前唯一可拿来吹嘘的“成果”,所以不能指望他在这个问题上谈什么真相,那样一来他等于也打了自己的脸
没事,只要不触法,胖子可以把自己描述得如何从不可能处下手,九死一生,峰回路转,最后为桑兰骗到保险公司的利益。最后,都推给桑兰,说是受她蒙蔽的好了。假情报也是桑黄提供的。
回复 麻脖子 2011-10-17 00:21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海明应该是归类于“站错队的好同志”,还是“混入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
好同志肯定不行。本质上就不是好人。现在想利用革命群众的力量打击主要敌人,就表现一下,投革命群众所好,顶多也就是指望着组织上给他一个出路。党的政策是有成分论,不惟成分论,重在表现。
回复 布纹 2011-10-16 23:20
胖头鱼,毕竟是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风度还有些gentleman。贱黄是个完全没有家教的,看他网上到处大放厥词,粗俗不堪得就象个完全没文化的骂街泼妇。
回复 sztao 2011-10-16 21:49
To: folk3 你曾经说:
看看过去小丑公布的博客...
再以客观的角度看已有的事实,
什么叫做不知道客户每月只有230美元的收入是不实的???
明明知道客户是中国的名人,到处作秀都有收入,不是吗?!
已经证实的事实就是贪婪以及沽名钓誉勾搭在一起,
这种败坏在美国辛勤劳动本分努力华人印象的行为,
难道不该谴责和踢出华人社区吗?!

同意你的说法。事实就是海明的贪婪以及沽名钓誉与桑兰勾搭在一起,
这是一种道德败坏。应该谴责! 但我们现在应该利用一切可能性去帮助司法机构还原事实,给被告一个公正的交待。 谢谢! 理解你的正义感。
回复 sztao 2011-10-16 21:29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博主分析的很客观,只是保密协议是海明目前唯一可拿来吹嘘的“成果”,所以不能指望他在这个问题上谈什么真相,那样一来他等于也打了自己的脸
我想现在海明吹嘘保密协议只是为了证明收律师费的合理性了。为了报复桑兰把他告上法庭,他应该还是有可能去找出废除协议的方法。谢谢指教,我不知道你是否同意我的看法。
回复 真的?假的? 2011-10-16 20:42
To: Helenzhao1959 你曾经说:
期望借桑兰在中美两国人气上位的海明,反被桑兰先诱后逼暴出了恶的一面,贻笑大方。公道地评价,亏大发了----- 海明。
赞同,海胖也很狡猾滴,就是遇到比他更恶的人,这次脱身没那么容易了
回复 folk3 2011-10-16 20:42
看看过去小丑公布的博客...
再以客观的角度看已有的事实,
什么叫做不知道客户每月只有230美元的收入是不实的???
明明知道客户是中国的名人,到处作秀都有收入,不是吗?!
已经证实的事实就是贪婪以及沽名钓誉勾搭在一起,
这种败坏在美国辛勤劳动本分努力华人印象的行为,
难道不该谴责和踢出华人社区吗?!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10-16 20:26
期望借桑兰在中美两国人气上位的海明,反被桑兰先诱后逼暴出了恶的一面,贻笑大方。公道地评价,亏大发了----- 海明。
回复 maomao1 2011-10-16 20:10
博主分析的很客观,只是保密协议是海明目前唯一可拿来吹嘘的“成果”,所以不能指望他在这个问题上谈什么真相,那样一来他等于也打了自己的脸
回复 sztao 2011-10-16 19:38
To: xiangrikui 你曾经说:
搞什么醋意大发?也要看看什么人!值得吗?
这就是黄健,一个靠桑兰吃饭的人。
回复 xiangrikui 2011-10-16 19:05
搞什么醋意大发?也要看看什么人!值得吗?
回复 sztao 2011-10-16 17:42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海明应该是归类于“站错队的好同志”,还是“混入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
这不是敌人和同志的简单关系,其实包括桑兰在内,不是阶级敌人。大家指责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超越了道德底线。虽然,也许不可能实现,但是大家还都希望桑兰能撤诉,和道歉,以实际行动回归到13年以前的桑兰。对海明也是如此。我想不应该把他放在敌人的位置上,应该争取他,出来弄清事实真相,帮助司法机构还原事实,给被告一个交待。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尊重你的正义感。谢谢
回复 礁石 2011-10-16 17:17
海明应该是归类于“站错队的好同志”,还是“混入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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