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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热度 50|||
一场轰轰烈烈的220华人维权,在群起激愤中拉开,却并没有收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成效。白宫依然秉持其一贯的态度:不干预。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对此事件,也只是”蜻蜓点水“式一笔带过。这个结果令至今仍抱着一腔热忱的参与者颇感失望: 维权示威怎么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笔者身在其中,容我持一份旁观者的冷静,谈谈自己的看法。
(1)华人发声与全美抗议”警察暴力执法“的主声调,格格不入
在梁彼得案之前,全美各地已经发生了数起因警察暴力执法而引起的警民冲突。其中,尤以密苏里布朗案与纽约锁喉案为最,几乎把冲突等级推至极点。无论是非裔、其他少数族裔还是主流媒体,在这一问题上难得地步调一致,矛头直指警局和警察工会,指责他们长期以来对警员的不当行为袖手旁观,由此导致冲突的日益加剧。在纽约,市长白斯豪也破天荒地向纽约警察工会林兹叫板:敦促警局内部实施整顿和改革,加强警员培训。可以说,暴力执法已经成为众矢之的。
梁彼得案的发生,对警局和警察工会来说,犹如雪上加霜,民众对警察执法表示出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但这一切却在“陪审团宣布梁彼得有罪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机。只因华人对大环境的置若罔闻,他们更愿意相信:梁彼得是无罪的,是种族歧视的牺牲品,是暴力执法的替罪羊。他们更注重梁彼得的“华裔”身份,忽略了梁首先是一个警察,一个美国警察。即使有多少个理由可以为其脱罪,他的意外走火而伤及无辜,都应该和他和他所属的警察机构脱不了干系。遗憾的是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于是乎,220维权,也就变相地成为为警察的暴力执法洗脱罪名的工具。而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某些民选官员明知其中利弊,却迫于“选票”的压力,而不得不说出模棱两可的陈词,更有一些政客,借机开动拉票机制。于是,一场维权倒像是一场选票战了。
(2)华人谈案与陪审团审案的着重点不同
回到案件本身,为什么此案会出现这么大的分歧?
我觉得,梁彼得走火和走火后的4分钟,是一个分水岭。支持者(多数华人)强调”黑灯瞎火枪走火“完全是意外,不该定罪。而陪审团判其有罪的根本原因是梁彼得在事发之后的不作为。很多人说这是缺乏经验造成的,我以为与其说是他性格上的懦弱胆小酿成了大祸,还不如说是他在事发后表现出来的自私和不人道葬送了他。他有悖常理的inhumanity的举动在一个强调以人为本,生命为大的社会里,根本是不可容忍的,这才是陪审团做出有罪判决的关键。我想,如果不能在这事发后的4分钟(其实不止4分钟,纽约时报网站上有相关邻居报案的电话录音,有疑问的朋友可在上面查)找到突破口,为其有效辩护的话,莫虎也好李昌钰也罢,再有名的律师都是无济于事的,倒还不如为他请一个心理医师和精神分析师更为恰当。
(3)“中式”思维与 “美式” 立场之间的矛盾
中国人有句老话:有理走遍天下。但这个所谓的”理”,必须得站得住脚,要和大道之理契合,才有伸张的可能。若不是,这个自以为是的理就是歪理、是枉理,不合理也没有理。而缺乏理据的维权,就会被别人看作是一场无理取闹,经不起推敲,不仅得不到老美的共鸣,还容易被他们曲解:华裔是没有原则、不分对错、难辨是非,自私自利的一族。而一旦这样的偏见形成,华人原本就已经有限的生存空间就会变得愈加狭窄,就会更加举步维艰。
也有的人坚持:维权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下一代 。这让我想起博友LOVEBIRD在评论中的一段留言,她说:“在令人震撼的维权现场,我看见一个亚裔女孩站在我们的对立面,朝我们振臂呐喊,这场面令人不寒而栗。”还有朋友告诉我:她的儿子对她支持梁彼得根本不理解,他问她:为什么不去同情那个黑人家庭?死者的孩子才只有2岁。朋友回答:梁彼得是华人,华人就该帮华人。他儿子不吭声了。
其实朋友的话,代表了很多华人的一种心态,似乎这就是华人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一个力量标志。这种自带有色眼镜看问题的“中式”思维,很显然已经和土生土长的ABC产生了分歧。在孩子们的眼里,人虽有族裔之分有肤色之别,但他们是一样的,都是美国人。
而倘若,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能有孩子一样单纯的心,站在美国这块土地上,多用美国人的思维模式去看问题,少以“华人身份”作茧自缚,那么这种歧视还会存在吗?
(4)华裔维权vs非裔申诉,哪一个更给力
在华人示威集会后的一天,受害者家庭一纸诉状告纽约市政府。咋看之下,似乎告得有点大。但我却很佩服他们的锐眼识真。即使在220集会现场,站在对立面的非裔示威者,举着的横幅写着:JAIL KILLER COPS. 他们一告梁彼得,再告执法部门,三告权利机构,这种步步为营的申诉,目标明确,就是要告倒警局,告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不作为。他们无声的申诉似乎更有效,更能切中案件的要害。
更何况,从黑人少年布朗被射杀,到加纳被锁喉,到巴尔的摩大骚乱,到今次的梁彼得案件,完全暴露了长期以来警察执法上的诟病。给市府施压,迫使警局和警察工会这个最大的执法机构进行整治改革,对警员执法进行监督,严惩暴力已经刻不容缓,它关乎到我们和身边的每一个人,小到一张TICKET,大到殃及家庭和生命。因而,相比申诉对象并不明朗、证据也并不充分的220维权,非裔的申诉似乎更能搏取老美的同情和支持,因为他们立意更高更广,BENEFIT EVERYBODY. 而不仅仅是华人的利益。
零零散散地写了这些。收笔之时,我愿我的朋友们,都能和我一起默默地为两个家庭祈祷:愿他们都能得着神助,破碎的不再破碎,能团圆的,尽快得着团圆,早早摆脱困境,让悲剧不再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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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ast: LA小留凌霸案,华语报道:"事发在Pomona,全美排名第一学校。。。";
-Pomona是好学校,但啥时排了全美第一?
-而且这个报法,让人以为那小留们都 ...
寒山老藤: 我去看了一些,无语了。
卷毛山羊: 2.20不是一次完美的行动,远不是。但我们要肯定它的积极意义,哪怕只有一点点。
我早已过了慷慨激昂的年龄。只是有时觉得我们华人太容易自责了,太爱苛责自己的 ...
njhunter: type "nyc rally liang" on youtube, you can find a lot.
here is one of the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a3thyca_GQ
随笔: 非常认同博主第二条,如果说开枪走火是因为害怕,可以理解。见死不救真的说不过去,梁给上司,给工会打电话也可以理解,但面对一个要死的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叫救 ...
njhunter: 同意!
Xiausa: 忠言逆耳是古訓。得人進忠言當珍惜,能領受的是有福了。相信美國華裔是有福的。
West-East: 真正帮梁的,要鼓励他自己站出来,站起来。
老跟白的比。白的站出来了,对死者家属,对jury诚恳道歉。
2/20 ”转达" 的梁的至歉,在我这就通不过。我看不 ...
West-East: ”这样的游行对于华裔来说却是十分必要的“
你凭那条“华裔”“ 华裔”的?你觉得“十分必要”你去好了。不要欺世盗名好不好?
你我不团结。我反感,现在是 “ ...
West-East: 亲爱的谜糊虫儿阿姨(反正我是跪着的,我就多跪会儿好了):
“运气”?至今天您还不觉得咱家孩子的结果是他的所做所为,是必然结果:罪有应得么?
也难怪,子弹 ...
随笔: 非常认同博主第二条,如果说开枪走火是因为害怕,可以理解。见死不救真的说不过去,梁给上司,给工会打电话也可以理解,但面对一个要死的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叫救 ...
小月: 我以为这是美中网中关于梁事件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
小事件只有贴在大背景中才能看分明,井蛙看天,隔岸看花,无论怎样精致,还是把不到脉。 ...
mrasiandragon: 这次集合是有益于让洋人知道华人的团结力量,但若我是陪审员也会判梁的误杀罪,梁应该诚实的承认惊慌而误开枪。
有理走天下在美国行不通。 ...
红酒不过夜: 无论此次游行的诉求为何,这样的游行对于华裔来说却是十分必要的。这也许是改变华裔长期在政治上被动、低活跃度和影响力有限的一个起点。
至于这次游行中出现的 ...
小虫: 看见报道他是被保护起来,他的确不是一个做警察的料,关于游行聚会,可能不是单纯的的为了梁的案子,组织的人应该也知道不可能干扰量刑。上诉在电视里听见说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