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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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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现在只要一提到沙市区人民法院,我的脑海里马上就会蹦出一个词——保密局。没错,就是这么一个神神秘秘的单位。按说法院和保密局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倘若你经历过我在沙市区法院经历过的一切,就不难理解我那丰富的想像力了。
谁都知道,公开、公正、公平是现代司法的基本要义,既然是法治国家,司法公开就应该是常态。我以前真是蛮相信这个的。但是,经历过一次诉讼后,我现在基本上改观了。当然,这都要归功于沙市区法院。
在我丈夫诉沙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一案中,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我自然少不了与沙市区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们打交道。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当然要努力争取实现代理人的知情权,然而沙市区法院的法官们誓死捍卫“司法神秘主义”,就这样拉拉扯扯,费尽心思,不知道累死我多少脑细胞。
那些明明白白可以公开的东西,行政庭的法官总可以找到各种理由秘而不宣。比如说吧:开庭前,因为我不是律师,所以不能查阅证据材料;开庭后,因为领导没有批准,我不能复制全部的庭审材料;最奇葩的是,连法官断案的法律依据也成了秘密文件,虽然被写进了判决书,但是其条款其内容皆秘不示人,一定要保密保密再保密!瞧瞧这派头,和国家保密局真是有得一拼。唉!明明是法院,却干着保密局的活儿,完全就是双胞胎啊!
必须说,沙市区法院的保密工作做得好!以至于我代理的案子已进入二审程序,却连完整的卷宗都看不到,更别提掌握全部的庭审材料了,眼看着三个月的审限就要到期,没奈何,我只好于1月3日写下了第四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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