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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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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曾表示愿意为桑兰写文书。因此收到网友来信,希望我能提供法律上的协助。可惜我自己不是律师,也没有找过律师打官司。之所以愿意为桑兰出面,是因为她控告海明的情况比较简单,而且岳东晓先生和LawandOrder律师已经几番分析阐述。但这毕竟不是我的本行。一个案子可以勉强试试,多了就可能起误导的作用,适得其反。
虽然我力不从心,爱莫能助,但是看到下面这样的语句,谁又能不起同情恻隐之心?
”有冤膣申的攘人很多。?什麽?有人说是因交不起律师费,其实不然。试问,当事人若有能力骗律师,何必不自己代理呢。攘人含冤大多受无良律师所坑。一般流程是:你找律?得预付律师费;律?消?揠案、峰?计时计费;律?消?揠案盲目??追加律?偻;炸干你之后要你接受?方?件和解,你若不??以"不配合"之?藉口退出,你若不同意退出??境更糟。一????的案子,可以拖?年?殓而不涉及原被告之殓的案情是非,?律?打官司?成了律?掏遑把?。?事人不懂英遮不懂法律程序???力有限的如同瞎子美子傻子。含冤而死,也比?不良律??。“ “先遭人欺凌、污蔑、陷害,后遭律?耍弄,十分苦?。目前是?肚子委屈,靠找藉口、寄幻想苟延?喘。”
我随手搜了一下网上中文的法律资源,确实少得可怜。美中网虽然有律师论坛,但难免给人有做广告,拉客户的印象。相对而言,要减少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就最好有一个不是执业律师的法律专家来解惑答疑,无论无偿还是有偿。所以我就想到岳先生。要论法律知识和号召力,岳先生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他又不是专职律师,没有为自己拉客户的嫌疑。再加上他是IT专家,开发网站小菜一碟。如果要办一个为广大在美华人作法律咨询的网站,非岳先生莫属。
所以我在这里给岳东晓先生提出这个倡议,希望他能斟酌考虑。岳先生当年为贺梅案拔刀相助,已经成就了一段佳话,但帮的毕竟只是个人(即便在法律上有深远意义)。建立一个咨询网站,将会使更多人受益,并且可以有后人传承下去。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岳先生如果能为弱势的民众,提供一盏法律的指路灯,将会造就你一生的传奇。
目前来说,网友如果要推荐好律师,或者揭发黑心律师,可以在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