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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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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好心网友跟我提醒指出,是岳东晓先生先骂别人“阴沟里的老鼠”,后来才有mgzww999网友用这个词反讽。如果是这样,那么mgzww999网友的言论是他个人意见的一种表达方式,不算人身攻击,我没有理由指责。所以我在此向mgzww999网友郑重致歉。
桑兰案发展到今天,真可谓三教九流,个个粉墨来登场。其中有一位叫mgzww999的网友,更是引人注目。我对他关注已久,起初我对他赞赏有加。他的文笔,他的分析能力,都是超群的。不晓得他怎么看我,我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可是近来,他性情大变,就象是得了Stockholm syndrome。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是他对岳东晓的无端攻击,让人齿冷心寒。
他说岳先生是像海明一样的小人,甚至更坏,是“阴沟里的老鼠”。人一旦失去心智,写的东西就混乱了。所以他给出的具体理由我也看不太懂,反正和岳先生在贺梅案上的立场或解读有关。
贺梅案不象桑兰案这样黑白分明,它错综复杂,连法院都几番审理,所以我不想再去争论它的是是非非。我只谈谈一件亲身经历的,最近发生的,而且是被mgzww999自称为改变他对岳先生看法的事情。用他的原话:”我再翻译他给AP的公开信之前一直很佩服他,但是翻译到一半才看出他为桑兰正名的险恶用心,他自己又三番五次声明不签名,又是陷害网友。“
一个多月前,桑海和保险公司的秘密协议被AP报道。网友们发动群众要写个联名信给AP澄清真相。但大多数网友的英语一般,所以恕我直言,写出来的初稿确实洋泾浜。于是岳先生另起炉灶,帮忙起草了一封短信。同时明确声明他提供文字,而对做法有保留。这明明是一份义举,却被mgzww999诬蔑成阴谋,就因为岳没有写恶毒攻击桑兰的文字。
岳先生对桑兰案的看法一向是公开的,保持中立,那自然写出来的东西会流露出这个观点。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篇写给中立的新闻社的信件。当然要就事论事,避免过激言论。退一万步来讲,岳还说了仅供参考,允许网友对他的草稿做任何改动。你不会写,但会读的,如果觉得不喜欢可以改动或者干脆不采纳。既然用了,就说明他写的有可取之处,现在凭什么说他是“陷害网友“”?
我和岳先生素不相识,也不赞同他的很多观点,尤其反对他用民族主义的视角看待几乎所有问题。但是他在法律上的实践经历,他的顽强执着,在贺梅案上的义举,都让我由衷钦佩。有时候,过分执着会让人觉得偏执,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现在已经做到的,是我们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类社会再演变也改变不了。
如果我们华人社会多一些像岳非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少一些像海大律师这样的流氓无赖,那么像桑黄这样的渣滓就不会浮出水面,我们也就不用在这里奢谈什么人类的基本道德。
下面是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按理说岳先生自己应该有更详细的资料,不知为何他不公布。我仅收集一些网上公开的材料,以资佐证。如有偏颇不全,欢迎指正。
新的一些详细资料,解答了我部分疑问。其实就在美中网上,早先没看到。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zl/details/81430.html
To: 雅鲁藏布 你曾经说:非常赞同。岳的心理其实与海明一样,炒作。
还有,岳大肆贬低不用真名的网友。本来这个是个人爱好。我还说他用真名是为了炒作自己呢。我用网名再炒作也没有现实中的利益相关吧。这个和他的做派是一贯的。就是和他不同的都是坏的。
To: 何哲 你曾经说:喜欢骂不同意见的人是老鼠,人渣。网上对他持不同意见的人不少,他骂得过来吗?
岳的毛病是动辄给持不同意见者扣帽子,网民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议论事情的权利,想说甚就说甚,不要横加干涉。
To: 何哲 你曾经说:说得对,
岳的毛病是动辄给持不同意见者扣帽子,网民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议论事情的权利,想说甚就说甚,不要横加干涉。
To: watcher 你曾经说:你的这句“为什么别人一定要赞同你的看法和意见?只能允许你的观点存在?第二种观点就是错?就不能存在?”我完全赞同。不妨用这个标准衡量一下各位公共人物的言行吧。
岳先生的个性有他的特点,本人也不是完全赞同,包括他的一些民族主义的看法和观点,但是不可否定,他的大智大勇,聪明才智,基于人类基本公平、正义,为了理念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拔刀相助的义行是完胜的英雄壮举,是百年来,华人第一次在英美法制体系下完胜的经典案例,这是事实,时间和历史将继续证明。
所有攻击谩骂岳和贺梅案的观点都是浅薄之识,这里不讨论贺绍强的品行、为人,不能因此而一笔抹杀贺梅案的正当性和其深
To: watcher 你曾经说:谢谢你的留言,你说了很多我想说的东西。
岳先生的个性有他的特点,本人也不是完全赞同,包括他的一些民族主义的看法和观点,但是不可否定,他的大智大勇,聪明才智,基于人类基本公平、正义,为了理念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拔刀相助的义行是完胜的英雄壮举,是百年来,华人第一次在英美法制体系下完胜的经典案例,这是事实,时间和历史将继续证明。
所有攻击谩骂岳和贺梅案的观点都是浅薄之识,这里不讨论贺绍强的品行、为人,不能因此而一笔抹杀贺梅案的正当性和其深
To: 雅鲁藏布 你曾经说:谢谢你的留言。我对岳先生的辩护到此为止,主要是想说我们不要追求高,大,全。
我为什么不喜欢岳:
1。 及其心胸狭窄,不能容任何不同意见。
2。 何哲网友说的这条。
3。 不管在贺梅案中是何角色,那个案子从法律角度盖棺定论了,人家两家和好是好事。本来大家没谁把它弄出来说三道四。岳没完没了说个没完,像个祥林嫂,我只能认为他是为了自己炒作,有个人利益在里面。
4。在他炒作过程中完全不顾逻辑,所有事都用对他有利的方法去讲,哪怕歪曲事实,没有根据,或者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