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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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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海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导演了这么精彩的一出大戏。没错,我十来年没看过戏,不管是韩剧日剧还是宫廷剧。这次却看得仿佛身临其境,流连忘返,难以释怀。但是对刘谢薛伟森一家,这是一场他们愿意再回首的精彩大戏吗?对被海明之类的讼棍断绝生路的人们,他们愿意再回首吗?对被海明之流滥用权利的贪官污吏害得家破人亡的普通百姓,他们愿意再回首吗?
人生不是戏,容不得海明这样的小丑来捣乱!
To: watcher 你曾经说:旁观者清,先生捕风捉影这个词用得好。这个闹剧的所谓真相其实一目了然,就是一群法盲,被猪油蒙了心,见谁告谁。桑兰无非就是受害者心态,总觉得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够。(这和消费者要一赔十,乘客索赔误工费一样,但那是因为国内法制不健全)因为保险公司的条文,觉得自己在中国,所以保险费拿得没有在美国多。又不懂保险法,所以有疑惑,这从黄健的九问可以看出。想找人释疑,却只找到一个法盲律师海明。因为法盲,他的诉讼策略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然后用他自吹的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明明法律这根准绳就在书本里。既然不懂保险法,就只能在事实上作文章,于是捕风捉影,放烟雾弹,尽量把一潭很浅看得见底的水搅浑,以行他们混水摸鱼之目的。从他们的角度讲,他们也不知道哪一条行得通,所以一条一条地试。Their tenet is: throw enough shit at the wall and some should stick.
鲜见好文,对海小丑的抨击精准、到位。
海桑为臭味相投,蛇鼠同窝,一丘之貉,同为诈骗团伙的主谋、首犯。彼此的结合才能把这跨国诈骗演义成登峰造极之稀世丑闻。彼此的无耻,谎言,道德沦丧,捕风捉影,为达诈钱目的不惜任何手段。这次海桑不倒,天理难容!今后不知还会有多少善良无辜的人遭受其害。
黄贱吗,一幼儿园级打手而已,与海桑相比,不值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