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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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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题目之后,我以为是桑兰开始谩骂被告了。但是细读过后,发现不过是威胁新华社的,不但语言不够激烈,与以前桑黄的谩骂相比,几乎根本都没有什么。更不用说还是针对第三者的。所以,理性的我想上来说几句自己“真实”的、“客观”的想法:“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发这样的言论,而且桑兰说的话又没有大错,又与您无关,这么说还是有些过了。”但是在这时我发现了两个现象,使我决定不发言,一个是有一个人的观点和我类似,我本能的不喜欢和他站在一起。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是看到刘老大不断跟帖,这是很反常的,也不符合他们一贯的冷静、宽容和克制。我也开始反思,开始第一次从感情上而不是道德上,站在被告的立场上去体会和感受。直到看到这句话,“老头一家被桑黄羞辱了10个月才发飙,已经算修养很好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我似乎一下全明白了:这是一个被诬告折磨了近一年的一位老人再也压抑不住的爆发!想到这里,我自己的内心也有几分酸楚。
我们一年多来从道义上一直支持被告,对他们的善良、宽宏大度和克制表现我们的敬意。但是真的很少从他们的角度去体验感情上的折磨,挑毛病的时候把他们当成完人,谈感情的时候,把他们当成圣人。但是他们不是完人,也不是圣人,更多的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有家庭、有欢乐和悲伤的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十几年前做了我们一生中都不会做的、帮助别人的善事。并因此剥夺了本属于他们的,平静幸福的生活,而那个伤害他们的正是他们曾经象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人。将心比心,我们谁有资格对他们的一两句发泄的话去挑剔、指责!我没有,不但没有,而且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我心中对过去的一些挑剔还有几分不安。
岳某人的话本身也许无可指责,但是我想问一句:在贺梅案上你是如何对待对手的,我仅仅由于问一问贺家孩子来美费用的细节,就被你指责为汉奸和人渣。更不用说,我问的问题本身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出来挑剔指责,唯独你没有,是你自己剥夺了你自己的权利!
我很高兴有血有肉的我战胜了那个冷酷的理性的我。坚决支持刘老大痛骂这两个没人性的东西!再怎么样的君子,也不能没有了男子汉的血性!
还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有想到,刘老大为什么对桑兰这次的表现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我的猜测是,在海明道歉之后,在整个案件的性质已经确定之后,在他们的名誉得到澄清之后,他已经有了接受桑兰道歉,并在一定程度上原谅的准备,甚至有些觉得很多责任主要在于黄贱。但是,就在这时,桑兰自己站出来,再一次告诉大家,一切都是她做主,同时也告诉了被告和公众,她是不应该被原谅的。在十字路口,桑兰再一次做了最愚蠢的选择!原来我还又几分担心,这些言论会被用来在舆论上搅混水的借口,看来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一伙在法庭上都可以无中生有的人,在舆论上还需要什么借口吗?
礁石: 我来插句嘴。我认为刘老大不是发飙,而是一贯表现。这次“和解”交锋,刘老大导演了一场戏。搞得网友们为之疯狂为之忧。表面上,海明拿了好处让你泼狗血,让你砍 ...
随笔: 您这个例子太不合适了,您应该想的是,假如有个流氓骂了我,我该。。。
海明是阿Q: 假如家里有小孩子,我可以理解他年幼不懂事所以说出不当的话,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会去制止他,对不对?所以没有矛盾。比喻不尽恰当,举出来是因为有切身体验。
...
随笔: 您取的名没错,海明不仅是阿Q,还是个混蛋。不要自己否定自己。
所以我说,这样活着太累。
随笔: 您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既然理解人家为什么骂人,又不同意人家骂人。这么活着多累。我觉得999的解脱挺好。
海明是阿Q: 我取这个名的时候,确实带了些调侃的意思。现在悔之已晚,
就请把它看作对桑案一个主人公的基本评价吧。大多数网友应该同意这个评价吧。 ...
看热闹的: 博主就不要假正经了。
要正经的话就先把自个的博客名改正经一点吧。
你这么有水平的人就不觉得“海明是阿Q”这句话本身就是在损别人吗? ...
海明是阿Q: 没错,我确实曾经致歉。但那只是说对他们的总体道德判断有偏激之处,对他们的言语批评我可没有收回。
你所指的博文在此: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 ...
随笔: 博主,您怎么“又来了”,这不是和当年您指责死磕网友是一回事,我记得您后来和999有同样的感悟,还给老大道歉,我没记错吧? ...
庐山谣: 想当年,青春岁月,都是有过血性的时候啊。
现在人大了,越来越谨小慎微了也。
另:掌嘴是老一辈人恨铁不成钢时候常用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