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卓玛女士再次对传说中的马甲表态

热度 26已有 19980 次阅读2012-1-17 20:00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昨天,当我发出上一篇博文的时候,内心颇有些忐忑不安。因为短短的一个留言,并不清楚卓玛女士究竟对死磕荣幸赏识的是什么。谢谢您到我博客留言,再次表明态度。很好,很好,可怜了海内外这么多华人近一年来为你们摇旗呐喊,加油助威,殷殷期盼你们成为社会公德的维护者。
卓玛女士再次对传说中的马甲表态_图9-1

卓玛女士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就是说她也想用污言秽语来骂,只不过没有死磕骂得有幽默,有水平,所以就请死磕代劳了。这说明了什么呢?既无德又无才。死磕的才我们大家一致公认,虽然缺德(语言是心灵的一面镜子,无法想象这些恶毒言语的原创者会是个有仁爱的人),但他的德也肯定要比满口仁义道德却干下流勾当的人强。

刘老大,你不是又开博了吗?假如你认为你是正当的自卫还击,那为什么不在你的博客上开骂?反而写什么冠冕堂皇的“道德底线不能退让,必须坚守到底”,《刘老大: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耻辱》。请问你大当家所认可的马甲在中文网上到处喷粪,是不是你的耻辱?你本人骂就污了自己的嘴,而别人代言就心安理得,对不对?

如果说在案件初期你们蒙受冤屈因此有情绪化的表现,所有人都能理解。但近一年来局势渐渐明朗,你们在法庭舆论处处占尽上风,完全可以循正当途径为自己洗刷所有冤屈,你们却还支持鼓励网络谩骂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打击对手。看来你们和桑黄一样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甚至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诅咒人去死,包括未出世的婴儿(虚拟)。虽然你们在法律上依然有理有据,但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发出人心不古,道德不再的哀叹,因为你们和桑黄在道德这杆天平秤上,是同处于一条水平线的。*

我一向的观点,也因此次事件更为坚定的是,我的道德底线,请让我自己来维护。你们钱多的实在花不出去的话,可以去帮助这些小孩子们。他们也是中国人,身上流淌着和我们一样的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本博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好友或非好友。我将在以下的评论栏中回答网友们的质疑。

*钢丝网友指出我上述的评价忽视了刘谢过去为桑兰所做的一切,所以我写的"和桑黄在道德这杆天平秤上,是同处于一条水平线的"这句话是有些过激了。我接受这个论点。

---
附上礁石网友对 Zhuoma = 卓玛 = 谢晓红 的论证:
你们看刘老大的博文 《人间天堂?死亡陷阱?》。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3453&do=blog&id=123542
先看在跟贴里,刘老大说:
ksliu: 卓玛:早起出门踩了一脚狗屎,真是又臭又噁心。赶紧用垃圾袋把狗屎鞋包起来扔掉。征求建议,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这里显然 卓玛=谢晓红。

接着,Zhuoma 接过话题:
踩狗屎是一种比喻,不是真的踩到狗屎。

后来又有 Zhuoma的话:
多谢提醒,家中常备杀虫剂,还有专业除害公司。

都是围绕桑兰的比喻话题。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7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8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48 个评论)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52
讨厌111号: 你是当事人吗?法庭有你的事吗?既然尊重法庭干嘛开博指责网友。
不是你自己用虚拟语气问我“如果她告你qiangjian她而你没有,你尊重吗”?那我就用虚拟语气回答啦。不对吗?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50
讨厌111号: 你还以为你真的站在了道德之巅?你和君子二字根本不沾边,哪怕伪君子。
本来我在这里评论刘谢,你把我也扯上,弄得我现在也颠来倒去的。我们扯点别的行不?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48
海明是阿Q: 尊重法律,在法庭上见。
你是当事人吗?法庭有你的事吗?既然尊重法庭干嘛开博指责网友。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44
讨厌111号: 你的良心已经分不清善恶!桑兰的人性就是把别人置于死地,如果她告你qiangjian她而你没有,你尊重吗。
尊重法律,在法庭上见。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43
海明是阿Q: 没关系,我就坚定地做一次君子了。这年头大家都不愿做君子,因为怕被称为伪君子。伪君子是有图谋有用心的,反正等到我这个ID彻底消失的时候,你可以回来看一看, ...
你还以为你真的站在了道德之巅?你和君子二字根本不沾边,哪怕伪君子。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41
海明是阿Q: 不是要证明自己有多道德,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你的良心已经分不清善恶!桑兰的人性就是把别人置于死地,如果她告你qiangjian她而你没有,你尊重吗。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41
横路平二: 也劝博主一句,这事不要太较真了,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谢女士远远没有博主说的那么不堪。宋庆龄还骂过江青是婊子呢。 ...
我会适可而止,谢谢你的劝告。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39
讨厌111号: 道貌岸然,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是“海明是阿Q”先生,所以我仰慕你。
没关系,我就坚定地做一次君子了。这年头大家都不愿做君子,因为怕被称为伪君子。伪君子是有图谋有用心的,反正等到我这个ID彻底消失的时候,你可以回来看一看,君子死了,但还没来得及实现他的图谋。
回复 横路平二 2012-1-18 13:38
也劝博主一句,这事不要太较真了,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谢女士远远没有博主说的那么不堪。宋庆龄还骂过江青是婊子呢。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33
海明是阿Q: 那我很鄙视你,因为从你对生命的不尊重看到你也是个邪恶的人。桑兰犯了死罪吗?
道貌岸然,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是“海明是阿Q”先生,所以我仰慕你。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33
讨厌111号: 我很仰慕你!向你致敬。
不是要证明自己有多道德,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27
海明是阿Q: 那我很鄙视你,因为你也是个邪恶的人。
我很仰慕你!向你致敬。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25
讨厌111号: 我支持诅咒一个邪恶的人去死。
那我很鄙视你,因为从你对生命的不尊重看到你也是个邪恶的人。桑兰犯了死罪吗?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19
海明是阿Q: 桑兰确实恶,但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尊重人性,人的生命我觉得还是必要的。谢谢留言。
我支持诅咒一个邪恶的人去死。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15
讨厌111号: 对于那样恶毒得无以复加的“人”,如果能诅咒死,我感谢死磕!
桑兰确实恶,但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尊重人性,人的生命我觉得还是必要的。谢谢留言。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13
PaybackIsABitch: 鄙人也被迷倒,曾怯怯地询问加入普渡派的事情...后因为入帮动机不纯遭拒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装纯"了吧? 不过你放心,等我混进去了,一定劝他们收几个俗家弟子。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1-18 13:10
礁石: 各位,我基本能确定 Zhuoma = 卓玛 = 谢晓红。
你们看刘老大的博文 《人间天堂?死亡陷阱?》。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3453&do=bl ...
礁石大兄弟,还是你牛哇。
回复 横路平二 2012-1-18 13:06
讨厌111号: 这点我也赞同。
我也赞同。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03
sztao: 你这样的说法还是很客观。我很赞同 mgzww999 网友的评论,刘谢作为当事人应该保持沉默一直到法庭审理结束,绝不应该在网上谈论任何有关案中人和事。 ...
这点我也赞同。
回复 讨厌111号 2012-1-18 13:02
海明是阿Q: 下流也就罢了,诅咒人去死,包括未出世的婴儿(虚拟),十三年前就去死。最重要的是,我针对的不是死磕,是刘谢,道貌岸然,却支持污言秽语及上述恶毒语言。 ...
对于那样恶毒得无以复加的“人”,如果能诅咒死,我感谢死磕!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