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岳东晓先生再次提到“
律师这行当啊,是需要一定逻辑能力的。”言下之意就是岳先生本人逻辑能力超强。当然岳东晓先生向来谦虚,所以这个是不能明说的,只能由粉丝团成员依他逻辑推断而成。
我作为他在美中网上的忠实粉丝,特地又拜读了他张贴了多次今天又再次重贴的名作
《西方民主的困境》。因为有了逻辑,不必再讲事实和史实,所以我也就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纠缠。只来学习一下岳先生的逻辑,从中体验岳先生的非凡才智。
岳先生提到以下几点:
- 民主奴隶制度的成功,导致了美国迅速强大
- 只有在奴隶制下,自由民才可能中断工作、有时间参与政治。
- 美国华人参政为什么少?其实这是个经济问题。
- 最后岳先生总结到:奴隶制是民主制产生的必要客观条件。
岳先生论证第一点的时候,以美国作为例子。哪怕理科出身,即便文史不通,也知道南方种植园经济可算是岳先生所指民主奴隶制度的典范,所以依照他的逻辑,这就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很奇怪南北战争为什么以废除奴隶制的北方获胜而告终?可见历史一定是不合逻辑的。
岳先生又提到今天的美国实行的是代表制。什么是代表制?就是议员们被选举出来代表选民进行日常的参政议政。既然如此,为什么自由民还需要中断工作、以便有时间参与政治呢?岳先生能够经常在博客上指点江山,是因为有家奴的缘故吗?
如果因为经济问题美国华人在政坛不活跃,那为什么经济条件差得多的非裔西裔却积极参政呢?
岳先生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民主的必要条件依赖于一个有闲阶级的存在,因为参政议政需要时间精力;而有闲阶级是靠奴隶阶级养活的。照此说来,全民公投的民主国家(比如瑞士把全民公投写入了宪法)应该比代表制的国家更加依赖于种族奴役,因为全民公投需要所有人参政议政。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依岳先生的逻辑,这所有人又靠谁来养活呢?岳先生或许要以此自相矛盾来证明全民参与的民主制不可能存在,那么重新回到他的出发点试问:只有有闲阶级参与,只代表他们利益的制度难道就是岳先生所定义的民主制吗?
岳先生的逻辑能力确实令人叹服。短短一篇文章,颠覆了鸦片战争以来所有的逻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