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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锵有声:刘谢搜集资料就是滥诉吗?

热度 1已有 6183 次阅读2011-11-13 20:18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这是方枪枪的帖子,埋在留言里有点可惜。

这个事情,和当时那十八路人的事一样,媒体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说十八路人故意见死不救,就是个主观揣测,他们无法代替十八路人的思想。意图需要佐证的,实际上这十八路人中有几个可能就不是因为故意的见死不救。

若干年后,根据桑兰反映,有人撤垫子,再联系起当时没给录像带,刘谢觉得可以支持对方采取法律手段,这也非常正常。
找到了几箱子证据,但是刘谢没有说由于这几箱子证据就一定可以告,说的是想告他们非常的困难。这是最正常不过的建议,谁当时听到桑兰说对方有人撤垫子不气愤?我当时也认为这一定是真的。

网友既没有看到那几箱子证据,也不知道桑兰是如何向刘国生他们描述的,又怎么能断言刘谢是想滥告?相反,他们还在说没有胜算,很难。
照她说的这情况,就手里掌握的证据而言,只有大律师才有可能做到。请记住那个时候,刘谢还是很相信桑兰的话的,证据不足,但是又相信桑兰所说为真,作为朋友,希望她的权益得到维护,这是没有错的。

刘谢当然不是圣人,包括从录相中看,谢也不是很喜欢桑兰。

最后,刘谢不是律师,他们没有那个专业水准去衡量能不能告成功,他们没有付诸于行动,也没有叫桑兰去告。于法律上来讲,不存在是恶意诉讼。于道理上讲,连企图恶意诉讼都谈不上。到是海明他们,明知这几箱子证据告不了,并且时效也过了,还去告,这才有可能涉嫌恶意诉讼。并且,这还要看海明递了东西给法院没有,否则仍然不是恶意诉讼,连企图恶意诉讼可能也谈不上,只是在媒体中喊话了而已。

告特纳不养她,这是海明出现后的事了。可以说这一系列的“剧本”,后来是在海明参与的情况下写出来的。实际上,特纳也可能根本没收到传票,海明说的传票加起来有N张,可是有几人收到啊。

刘谢不是律师,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告,他们只能根据已有的常识去告诉桑兰这种情况下不能成功。换言之,他们明知如此而付诸行动了,才够得上乱告。刘谢说他没胜算,而他硬要告,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朋友只能劝他找个好律师了,也阻止不了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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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2 个评论)

回复 强森 2011-11-14 11:12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
是的,孙颖的文章确有自作聪明的成分。但是,实际上,他有意无意地把老刘也拉进这个搞笑无聊的官司,实际上是王老刘身上泼脏水。

以前老刘的形象不错,照顾桑兰多年,桑兰反咬一口后老刘反而不做声,让桑兰海胖上蹿下跳地表演自取其辱,不战而胜。但是,现在孙颖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反而让老刘失分。

我觉得老刘这篇博客才反应出一个真实的人,注重实效,而不是说教。如果老刘满口仁义道德,我反而觉得他虚伪。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11-14 11:03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注:这是我在孙鹰博客刚发的,我以前的观点与你完全一致,但是孙鹰拿出的刘老大的博文使我改变了观点。刘谢对桑兰起诉CNN没有责任,但是及时制止、给出的建议是非常不明智的,在桑兰决定来美起诉后许诺支付旅费,表明了他们的支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桑兰不是说他们怂恿她,而是起诉他们不支持她。这个事件中没有圣人,刘谢当然也不是圣人,错了还是要承认的。)

也许吧,也许是想反驳近

你写得长,涉及好几点。我最近忙,日后再复。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1-14 10:56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如果他与刘谢有关,他的那些自作聪明(?)的博文就很不利于被告,因为明显是在挑拨原告和律师的关系。网友看着是策略,法庭可以当成是阴谋。
是的,孙颖的文章确有自作聪明的成分。但是,实际上,他有意无意地把老刘也拉进这个搞笑无聊的官司,实际上是王老刘身上泼脏水。

以前老刘的形象不错,照顾桑兰多年,桑兰反咬一口后老刘反而不做声,让桑兰海胖上蹿下跳地表演自取其辱,不战而胜。但是,现在孙颖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反而让老刘失分。
回复 mgzww999 2011-11-14 10:44
To: lovebirds 你曾经说:
同意999的看法:
桑兰,你又在十字路口面临生死抉择。以下是我给你的忠告,知道你会选择下下策,但还是要说。你有如下5种选择:

上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公开道歉,摆脱并起诉黄贱。
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不道歉,摆脱黄贱。
中策:不撤诉也不出庭,一切交给法官和命运。
下策:自己代理,继续起诉。
下下策:花钱请律师继续起诉,倾家荡产。

这可能是她的最后一次选择,她不会做出真确选择的。她的选择永远是以对别人的伤害为准则的。现在也不知道是她指会黄贱还是黄贱控制她。我的感觉是,她以为是她在指挥黄贱,而实质是黄贱控制了她。能选择中策就是她的福份了。她应该知道,以刘谢的为人,以她的状况,以刘谢对她这么多年的感情,只要她不再逼刘谢,刘谢是不会反诉的。希望她身边的人真能帮她,而不是利用她。
回复 lovebirds 2011-11-14 10:25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注:这是我在孙鹰博客刚发的,我以前的观点与你完全一致,但是孙鹰拿出的刘老大的博文使我改变了观点。刘谢对桑兰起诉CNN没有责任,但是及时制止、给出的建议是非常不明智的,在桑兰决定来美起诉后许诺支付旅费,表明了他们的支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桑兰不是说他们怂恿她,而是起诉他们不支持她。这个事件中没有圣人,刘谢当然也不是圣人,错了还是要承认的。)

也许吧,也许是想反驳近

同意999的看法:
桑兰,你又在十字路口面临生死抉择。以下是我给你的忠告,知道你会选择下下策,但还是要说。你有如下5种选择:

上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公开道歉,摆脱并起诉黄贱。
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不道歉,摆脱黄贱。
中策:不撤诉也不出庭,一切交给法官和命运。
下策:自己代理,继续起诉。
下下策:花钱请律师继续起诉,倾家荡产。
回复 强森 2011-11-14 07:27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注:这是我在孙鹰博客刚发的,我以前的观点与你完全一致,但是孙鹰拿出的刘老大的博文使我改变了观点。刘谢对桑兰起诉CNN没有责任,但是及时制止、给出的建议是非常不明智的,在桑兰决定来美起诉后许诺支付旅费,表明了他们的支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桑兰不是说他们怂恿她,而是起诉他们不支持她。这个事件中没有圣人,刘谢当然也不是圣人,错了还是要承认的。)

也许吧,也许是想反驳近

你干脆说桑兰都是老刘给教坏了算了。
回复 强森 2011-11-14 07:26
桑兰告刘谢就是因为刘谢最终没帮她滥诉,孙鹰转的那篇博客没什么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老刘只能从利害的角度去分析不能告,桑兰听不进去,怎么成了老刘在怂恿了?就像我朋友的孩子说作弊能考的好成绩,我只能劝他说那样会被老师抓住,被学校开除等后果,难道我会给他讲一通“作人要诚实”之类的大道理吗?
回复 mgzww999 2011-11-14 01:35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
我觉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孙颖是个莫民其妙的人,他的一些文章把老刘抹得不清不白。他的一些阴阳怪气的文章让人看了非常别扭。

如果孙颖真是老刘的人,那千万别再让孙颖胡扯了。言多必失.

如果他与刘谢有关,他的那些自作聪明(?)的博文就很不利于被告,因为明显是在挑拨原告和律师的关系。网友看着是策略,法庭可以当成是阴谋。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1-13 23:40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注:这是我在孙鹰博客刚发的,我以前的观点与你完全一致,但是孙鹰拿出的刘老大的博文使我改变了观点。刘谢对桑兰起诉CNN没有责任,但是及时制止、给出的建议是非常不明智的,在桑兰决定来美起诉后许诺支付旅费,表明了他们的支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桑兰不是说他们怂恿她,而是起诉他们不支持她。这个事件中没有圣人,刘谢当然也不是圣人,错了还是要承认的。)

也许吧,也许是想反驳近

我觉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孙颖是个莫民其妙的人,他的一些文章把老刘抹得不清不白。他的一些阴阳怪气的文章让人看了非常别扭。

如果孙颖真是老刘的人,那千万别再让孙颖胡扯了。言多必失.
回复 mgzww999 2011-11-13 23:18
(注:这是我在孙鹰博客刚发的,我以前的观点与你完全一致,但是孙鹰拿出的刘老大的博文使我改变了观点。刘谢对桑兰起诉CNN没有责任,但是及时制止、给出的建议是非常不明智的,在桑兰决定来美起诉后许诺支付旅费,表明了他们的支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桑兰不是说他们怂恿她,而是起诉他们不支持她。这个事件中没有圣人,刘谢当然也不是圣人,错了还是要承认的。)

也许吧,也许是想反驳近来有些网友指出刘老大不制止、甚至鼓动桑兰起诉CNN的一些说法,孙鹰想把刘老大说成一个完人。结果适得其反,至少对于我自己来说。前两天我还在和允儿网友辩论,说刘老大在桑兰起诉CNN问题上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得当的。现在看了这篇老博文,我自己就改变了原来的观点。刘老大给桑兰的建议、包括阻止桑兰的理由都是非常不明智的,人们甚至可以猜测,如果桑兰不起诉他们,他们也许会为桑兰起诉CNN继续提供支持。许诺支付她赴美打官司的国际机票费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后来桑兰起诉他们,自然他们也不会支付了。在这一点上,人们看到了桑兰的无耻,但是(包括我自己)都在为他不制止桑兰滥诉去辩护。

刘老大的这篇文章在客观上怂恿了桑兰的滥诉。

刘老大的博文说了几个意思:第一,他们(假设文中的“监护人”是他们)当年认为可以考虑起诉,但是让对方的律师团队吓住了;第二,告诉桑兰,在美国起诉大公司,只要有好的律师,不必担太大经济风险,是一个较普通的事。特别是最后一段的这段话:“这场官司有无胜算,要看有没有美国律师愿意接办这个案子,如果有著名的律师愿意接办,事情就已经成功了七、八分”这个结论几乎是告诉桑兰可以起诉,因为“著名”二字有不同解释,桑兰可以说海明就是著名的。

孙鹰这篇博客的题目也很有意思,《2010年刘老大就警告桑兰不要轻举妄动》,警告的原因显然不是指出桑兰在滥诉,而是说注意对方太强大,要有所备。这可以理解为决定起诉之后的策略问题。我们可以理解刘老大作为桑兰的亲如一家的朋友提出这些建议,但是在法律上却是非常不明智的,这就象许多父母也给孩子不明智的建议一样。相对照的,莫虎的建议就非常正确了,“不要起诉,否则会再次摔在法律上”,结果桑兰在海明的指使下为此把莫虎告了一个亿。

我不知道孙鹰拿出这篇文章的用意,如果不是在胜利面前得意忘形、给刘老大涂金的幼稚,就是在继续引诱桑兰上钩,让她觉得刘谢当年有错,甚至刘的博文对她的警告都是继续失职,追诉期也活了。桑兰会错误的以为官司可以继续打下去,刘谢就可以进而用双方的巨额律师费把桑兰弄得倾家荡产。不用反诉、借刀杀人、致桑兰于死地。桑兰的新律师不会风险代理一个必败的案子,但是能赚到钱、也没有被惩罚的风险,当然也愿意推波助澜。

桑兰,你又在十字路口面临生死抉择。以下是我给你的忠告,知道你会选择下下策,但还是要说。你有如下5种选择:

上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公开道歉,摆脱并起诉黄贱。
上策:立即无条件撤诉,不道歉,摆脱黄贱。
中策:不撤诉也不出庭,一切交给法官和命运。
下策:自己代理,继续起诉。
下下策:花钱请律师继续起诉,倾家荡产。

其实桑兰的下下策也是刘谢的下下策。我不相信在桑兰已经身败名裂之后,还让她倾家荡产。如果桑兰被逼走上绝路,他们的心会安吗?我的心都不会安,但是这一切都在于桑兰自己的决定。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1-13 22:55
这次桑兰海明昏天黑地这通折腾,让人看到美国法律让人哭笑不得的一面。这种垃圾无聊诉讼,恐怕只有在美国才有。随便换个地方估计都会让人家一个大嘴巴给抽出门去,彻头彻尾的一出闹剧,让人觉得法律就跟幼儿园的孩子把戏一样
回复 douniwan 2011-11-13 22:26
维权尚可以,为钱要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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