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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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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专业人才也就应运而生。他们一般在一个很狭窄的领域内有高层次的知识和技能,并以此提供他们的专业服务。具体例子包括医生,教授,工程师,律师,经理人等等。
上面几个例子中的专业人士都至少要有硕士以上学历,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博士学历。在这里就要提到一个经常有的误解,以为博士就是博学多才,因为博在中文里有广的意思。其实不然,博士所做的学问都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衡量一个博士是否具备资格的标准,并不是他的学问广博不广博,而是他的学问深入不深入。如果是在学术领域的话,还要看他的见解和发现是不是有独创性。所以更好的称号是专士。当然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再改也无必要,但是对博士这个概念的准确理解,是保证我们对专业人才职业操守有正确理解的基础。
因为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局限在狭窄的领域内,这就造成了他们在本行是专家,但在其他方面是和我们一样的外行。所以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专业人士应该做到谨守专业,也就是坚守在自己的领域里,不在别的领域冒充专家,甚至招徕客户。好比认知心理学家不能去开心理诊所,微观经济学家不适合制定货币政策,移民律师不应该去打诉讼官司。在中国有个传统,学而优则仕,学问好了什么官都可以做,而且从此再也不做学问。在这种传统下,往往所学专业和所管辖职责毫无联系。显而易见,这种传统违背了专业精神。
我并不想说专业人士在个人道德上有多么高大。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往往把学问和做人划上等号。让人们以为学问高深,必然人品高尚。其实两者无必然联系,即使有,也只怕是负关联。一般而言,专业人才都很自负,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再加上他们事业心强,忙忙碌碌,乐于助人的反而较少。从性格上来讲,把学问做出有独创性就必须对前人有所否定,所以没有一点钻牛角尖的精神也是做不出成就的。但我们评判专业人士并不是要评选道德楷模,更注重的应该是他们的职业操守,其中基本的一条就是谨守专业。
在美深有感触的一点就是,越是顶尖的专业人士,越是谨守专业,不在公开场合对非本行的东西做出评论。他们的一句口头禅是:我不是那一方面的专家。我学生时代曾经参加过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庆祝会,当时就有记者向获奖者提出各种问题,许多问题和他的学术领域有关联,但不隶属。当场就被他几番拒绝回答,以至于有个记者自讨没趣,讪讪地走了。国人通常用谦虚来形容这种行为,我却觉得这是学者有自知之明,同时也是他自负的一种体现。试想他如果对自己不曾著述过的东西大放厥词,轻一点会让人说他在重复别人的东西,重一点如果不合事实逻辑则见笑于他的同僚。两种可能对他来说都可算得上是奇耻大辱。(不过南桔北枳,我确实发现国外严谨的学者受邀在国内出席活动时就放得开一些,有那种郎咸平下水采访郭美美的感觉。)
上述并不是指专业人士不会对非本行的事件进行任何评论。许多专业人士兴趣广泛,又很有主见,自然喜欢表达自己的意见。但如果谨守专业的话,一般都会把发言限于私下里。即使公开,也不以专家权威的头衔来压人一头,因为那些头衔只在本行才受到认可。写到这里,我想起自己学生时代参加过的一个座谈:假如你是A1领域的专家,某一天有媒体邀请你对涉及A2领域的事件作个评论,你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因为都在A领域,你被泛称为A学家,所以你接受邀请,不算违背专业精神。再说即使你不懂A2,花两个小时看看书也算半个专家了,足够应付大众媒体了。这是个相对难以界定的例子,但最后大家还是达成共识:你愿意的话,可以接受邀请,但必须把自己的专业领域一起透露清楚,即在媒体明确你只是A1领域的专家,而不是万事通。
现在我来更具体地为LAO先生辩护。有些网友指责LAO死抠法条,不谈道德。这种指责体现了对专业精神的无知。为什么LAO先生的发言在美中网举足轻重?无非因为他是律师,在发言中又引经据典,进行严格论证,用向法庭呈送文件一样的认真劲为网友普法。他最大的资本在于他在法律上的专业素养,而不是在其它方面的。并不是说他没有他自己的道德和价值判断甚至独到见解,但在那些方面他没有专业知识所赋予他的权威,所以他尽量避免用自己法律知识上的权威来树立道德理念的权威,不想以此来左右网民的意见。因此来讲,他被指控的“不谈道德”,恰恰正是他对专业精神的坚持和发扬。
而LAO先生被有些网友不以为然的“死抠法条”,更是说明了他的专业素养。虽然海明和莫虎还没有在法庭上交手,谁胜谁负尚未决出,但我们已经知道请律师要请莫虎,而不是海明,哪怕后者免费。为什么?因为从他们在法律文件上的准备就已经高下立判。莫虎有理有据,在各个细节上做文章,而海明纯粹是在调戏法律。如果打官司不需要引用法条,光靠头脑发热,自我感觉就可以打赢,那你我都可以去做扭腰大律师了。就象在设计卫星火箭上必须遵守自然规律,案例分析也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详细阐述。凭一厢情愿,来制订所谓情大于法的诉讼策略,就象是造永动机,怎么也行不通的。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孙鹰:被质疑是刘谢家的。
LAO和三原对待理性质疑的网友都是很耐心的解释和切磋,但有些网友往往把对事的攻击用来对人,这就很让人心中不快了。三原在博中说:比方说:谁会起诉一个要饭花子呢?这本来是一句举例,但”来了“这个网友就大作文章。说桑黄不是要饭花子,国内有多少多少财产等等,三原主观臆断等等用来攻击三原。这种断章取义要不得,对于一个追求严谨和精准的专业人士来说,当然关博在当时是必然。
对LAO也是如此,LAO说桑黄不知道U签证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Cindy 和 “现实很骨感”网友们,谢谢你们的补充和各抒己见。网络在某种程度上更寄托着我们的理想,所以不带人身攻击的百家争鸣能让我们的理想更丰满。周末愉快!
LAO和三原对待理性质疑的网友都是很耐心的解释和切磋,但有些网友往往把对事的攻击用来对人,这就很让人心中不快了。三原在博中说:比方说:谁会起诉一个要饭花子呢?这本来是一句举例,但”来了“这个网友就大作文章。说桑黄不是要饭花子,国内有多少多少财产等等,三原主观臆断等等用来攻击三原。这种断章取义要不得,对于一个追求严谨和精准的专业人士来说,当然关博在当时是必然。
对LAO也是如此,LAO说桑黄不知道U签证
To: 现实很骨感 你曾经说:LAO和三原对待理性质疑的网友都是很耐心的解释和切磋,但有些网友往往把对事的攻击用来对人,这就很让人心中不快了。三原在博中说:比方说:谁会起诉一个要饭花子呢?这本来是一句举例,但”来了“这个网友就大作文章。说桑黄不是要饭花子,国内有多少多少财产等等,三原主观臆断等等用来攻击三原。这种断章取义要不得,对于一个追求严谨和精准的专业人士来说,当然关博在当时是必然。
我还是喜欢看艾艾,方枪枪,,死磕,年青的老头,三原,999,真遗憾,月下肖声,Lao,孙鹰,麻脖子等等,这些网友文。不论观点如何,还值得一看。但是,现在基本上不是少发言就是关了博,或者被谁谁几句话退隐了。遗憾。--------不过既然各观点都存在,那些退的网友其实也不要就因此就过于计较,何必因别人的三言两语都如何呢。L和年青老头的发言我都喜欢。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我还是喜欢看艾艾,方枪枪,,死磕,年青的老头,三原,999,真遗憾,月下肖声,Lao,孙鹰,麻脖子等等,这些网友文。不论观点如何,还值得一看。但是,现在基本上不是少发言就是关了博,或者被谁谁几句话退隐了。遗憾。--------不过既然各观点都存在,那些退的网友其实也不要就因此就过于计较,何必因别人的三言两语都如何呢。L和年青老头的发言我都喜欢。
赞一下!有些网友对LAO的人身攻击和无端猜测是极其不理智的,也反映出这个别网友不尊重法律,不客观公正。有个年青的老头的博客把对LAO的捕风捉影当事实,在一边声称自己不懂法律却一边不停地点评法律,实在让人费解。进而对LAO上升到为人和人品如何如何,本身这种评论就很不理性和客观。
To: 强森 你曾经说:强森,既然你来看,说明我没白写。呵呵。不过你可把我看扁了,说我“希望海明能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好像我对他抱有幻想似的。哈哈。
Q兄连出大作,辛苦。对你这篇文章的观点,我是十分赞同的。上次你谈到我们对海明爆料这事态度上的分歧,并没有让我感到和你疏远,相反更亲切了。其实我们的观点从本质上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法律界人士应该比常人有更高的职业素养要求。比如说彭宇和许云鹤的案子,我认为最可恨的不是徐老太和王老太,而是那两个审案判案的法官,掌握着别人的命运,却昧着良心办事,完全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海明也一样,他不是傻子,但心术不正,
To: 寒迷 你曾经说:寒迷,我们不必咄咄逼人。你这么一说,肯定有人要仔细论证,把海明和狗作比较,找出海明胜过狗的地方,来证明失去海明的遗憾。建议还是暂时把他当个人看吧。
S胖子是人吗?不,他不是,他连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