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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面书生 //www.sinovision.net/?7171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近半个世纪记者、作家生涯留给我的,除了“文章满纸书生累”,就是学会了冷眼观看世界的圆缺和人海的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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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

热度 9已有 38151 次阅读2011-12-3 01:20 分享到微信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

(百人访谈之45

(刘谢野史:2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1


刘国生、谢晓虹结婚照,1984

(一)

结婚、离婚、再婚的三部曲,中国人已经越来越习以为常了。这难道不是我们思想开放(OPEN-MINDED)在人生这个至关重要的领域的重大突破!有人会指着鼻子责问:你不是鼓吹婚姻破裂,反对白头偕老吗?含笑的答复是:该破裂的婚姻迟早会破裂,不可能白头;牢固的婚姻始终坚如盘石,直到白发苍苍。

    为什么在开篇之前,先讲上两句空泛的道理,因为婚恋领域的封建保守观念,伤害过多少旷男怨女的大半人生,贱踏过无数响往幸福的男女的灵魂,特别在中国。但也不限于中国。为什么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文学名著中,写下的第一句话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不幸家庭的主角,就是夫和妻。

    说来也巧,“刘老大”和“卓玛”,他俩都弹奏过结婚、离婚、再婚的三部曲。更巧的是,我是他们谱写的三部曲的重要见证人。再补一句,到目前为止,我大概是他们那首三部曲中最掌握资讯的知情者,也是近距离倾听其曲调韵律的起承转合的耐心的观察家。非我莫属,不是我文字水平高,而是阴差阳错地把我带进那个百年难遇的场景,所以才敢斗胆下笔。

(二)

我认识刘国生(今日的“刘老大”)是偶然的。我了解谢晓虹(今日的“卓玛”)是必然的。我出任他俩相识和结合的介绍人,必然和偶然各占一半。

请道其详!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2


曼谷第八届亚运会与当时中国最高篮球运动员穆铁柱合影,中间为胡思升

    197812月,我以中国最大报纸记者的身份,到泰国首都曼谷参加第8届亚运会。由于这是改革开放的号角刚刚吹响后的首次大规模的外事活动,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汪东兴、李先念、陈锡联、耿飚、徐向前、聂荣臻等全数出动,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中国体育代表团、东方歌舞团等有关全体人员,以壮声势。会见后,我们分乘2架包机从北京直飞曼谷。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3


胡思升在曼谷采访泰国旅游局长,1978年底

    长话短说。亚运会闭幕在即,曼谷最大华文报纸的社长在一家中国餐厅设宴招待我和另外二位记者。

    也许是潮州菜名声在外,这家餐厅座无虚席。我们走进一间雅座式的高档包房,一座屏风分隔为二,一边一桌,屏风相隔,互不相见。酒过三巡,宴请走近尾声,我忽然听见屏风那边传来女子特有的唧唧喳喳的谈话声,讲的是地道的上海话。我出生在上海,再加上是在异国他乡,我被吸引住了。

    换上别人,可能到此为止了。碰上是我,职业习惯向来爱认识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没有“泪汪汪”,但好奇心驱使我绕过屏风,只见七、八位衣着华贵、化妆齐全的女士围坐一桌,谈兴和吃兴正浓。我亮出了大陆记者的身份,并用沪语自我介绍:“我也是上海人”。这个招式极为有用,她们的脸马上由疑惑转为明朗,其中一位站起来,我趋前递上名片。她就是刘国生当时的妻子车克熙女士,面貌端庄,举止大方。

    当晚,刘国生打电话到我下榻的旅馆,邀请我们明日中午一起吃饭。这一顿饭就是我和刘国生的第一次见面、相识和交谈。“弹指一挥间”,距今已有33个年头。

    此后,“刘老大”从曼谷移居纽约,他的商务活动中心也转向中国大陆。那时他每次来北京,我们必定相见、吃饭、聊天。从不认识到朋友,就是这样。

(三)

    话分两头。卓玛的妈妈谢红筝女士,她是新加坡归国华侨(印尼出生),50年代初投奔新中国而来到北京,被分配到北京人艺舞蹈班。60年代上半叶,是我在北京的玩友。什么叫玩友?准确地说,她是我当时的女朋友贾小姐的闰中密友,一起玩。那个年月的北京,舞风甚烈。从中南海到北京饭店,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到老百姓,每个星期,都踏着华尔兹的节拍,轻拥异性舞伴,走两步,退一步,享受这个来自欧洲宫廷的娱乐方式。由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以身作则,虽然有一部分人看不惯,斥之曰“男女搂搂抱抱,成何体统”,但谁敢公开提出异议?!

    我和贾小姐、谢小姐经常结伴跳舞,“三人行”,其乐融融。这样,就自然而然地认识谢小姐的女儿晓虹。有时到谢红筝家接她去跳舞,见到她的才六、七岁的女儿晓虹,曾带她上过街。说实话,我当时不太注意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而已。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4


童年时的谢晓虹,中间是晓虹的妈

文革临近,国内的华侨已感到肃杀的秋风。昔日热情归来的谢红筝最后终于带上她的女儿离境去了香港。一来一去,恰恰表明人心之变动。从此,彼此失去联络,也不敢联络。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5


少女时期的谢晓虹

    10多年后的1982年,大陆已经打开大门。一天,贾小姐来电话告知,谢红筝携女儿回到北京访友,邀我一起去见见面。多年濶别,岂能不见。走进北京王大人胡同的华侨招待所的房间,一屋子五个人,谢红筝、晓虹和她的三个孩子(二男一女),最小的才四岁。这才了解,晓虹在香港与一位薛姓先生结了婚,不久前已离婚分手。谢红筝私下对我说,你是记者,认识人多,给晓虹介绍一个对象。她说得很认真,我思前想后,我认识的单身男人有的是,都是大陆人士,多年的闭关销国,生活方式大多单调古板,一律毛式制服,再加上收入低微,同香港来的小姐,难以匹配。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6


谢晓虹1982年从香港到北京时摄

忽然想起了刘国生和他的招牌光头(注),他1962年戴着右派帽子从大陆去了香港,不久奉父命到泰国经商办厂,当了老板,现在已移民美国,而且后来与他的前妻车克熙各奔东西,条件不错。美中不足的是,刘国生不是帅哥型,又是个光头。而如今早已“女大十八变”、变成窈窕美女的晓虹,能够看得上吗?

    此事我没有和国生商讨,因为心中无数。好容易找到一张他头戴鸭舌帽的照片,是我所有照片里唯一的一张看不见光头的。交给了她们母女,结果是“泥牛入海无消息”,我至少交了差,也猜想肯定是晓虹没有看上,事后得知,晓虹私下嘟囔,“长得像黑社会老大”。忽发联想,开博客取名“黑老大”,刘国生是否发怀旧之幽情,而且反其意而用之!

    一线曙光,悄然出现了,而且神不知,鬼不觉。

    1983年刘国生从广州搭机来北京。在侯机室发现一位气质不凡的小姐,使他惊艳不已,心跳加速,不知如何是好。他事后坦白交代说:“我对漂亮女生一向眼睛很尖,不肯轻易放过,当然要多看几眼,又恨自己脸皮没有厚到可以上前搭讪的地步。”

    可见,我没有冤枉他的“喜好取向”。用他惯用的诙谐词汇,当时有了“贼心”,但“贼胆”不够,只能擦肩而过,痛失良机。

    机会,又回来了。刘国生到北京,向来住北京饭店,像往常一样,他约我次日一起共进早餐。我们刚坐定用餐,又进来一男一女。当时餐厅内客人稀少,我一看竟然是晓虹和一位不认识的男士。晓虹马上绽开笑脸,迎我而来,与我寒暄,我出于礼貌,便向晓虹介绍了刘国生。刘国生突然发现,她就是在广州机场为之倾倒的美女,马上递上名片。我似乎什么也没有做,但国生事后却记忆深刻,说:“没有人介绍,我不敢冒昧,现在有人正式介绍了,我当然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刘国生抓住机遇后展现的胆略、勇气和足智多谋,令人叹服。是不是可以列入《求爱大全》作为一种范例呢?

    首先,刘国生要确定陪她来的男士是什么人?与晓虹是何关系?情况明了,等于战斗前的侦察“敌情”。他的侦察行动,我称之为单刀直入,毫不留情。

    某日,乘谢晓虹不在,国生找上那位也姓刘的先生,开门见山当面提问:“谢晓虹是你的女朋友吗?”这种突然发问,使人难以回答。那位先生自以为巧妙,答:“你去问晓虹好了”。此君犯了大错,这恰恰证明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如果狡猾一点,硬说是男女朋友,就很可能把“刘老大”吓退,毕竟他知书达理,还不敢蛮不讲理,横刀夺爱。不仅如此,刘国生还下了战书,当面说:“好,你们是做生意的关系,我就要开始追求了”。

    试问,没有充足的勇气,能够这样直面一位晓虹的“护花使者”吗?!

(四)

    没有必要描述刘国生、谢晓虹来来往往和谈情说爱的细节。刘老大的手法甚多,如:“投其所好”、“迂回进攻”等。我不便多写,因为通过“跨国天价案“,我心有余悸,担心哪一天,被“侵犯隐私”的罪名告上法庭。好在我通报了他们,要下笔写他们的再婚史。回答是:“你知道的,尽管写”。言外之意是:你知道的都是皮毛,不足道哉。他们忘了我是吃什么饭的。我抛出下面几则轶闻,让大家听一听,笑一笑,顺便打破一点当前经济低迷的沉闷空气。

“动口”,还是“动手”。话说83年年尾,晓虹去了新加坡,国生一个电话追过去,表示也要过去陪陪她。晓虹说可以,但是提出预警:“君子动口不动手”。情火正炽的“刘老大”听错了,以为卓玛不满意他“尽是动口不动手”。(按:笔者质疑这是刘国生故意玩的说词),马上火急火燎的赶去,心里暗想:“要我动手动脚还不容易,正求之不得呢!”于是,刘老大这一次新加坡之旅,动了口,也动了手,因为他动了心。欲知其详,不很容易,发挥阁下的想像力吧!

搞错对象。刘国生自从在北京认识了谢晓虹,使出浑身解数,想方设法立马成功,可是那位公主慢条斯理,若即若离。这是因为,拜倒在“卓玛”石榴裙下的男士,大有人在,竞争态势紧绷。国生采取“妈妈路线”,到香港频繁拜访晓虹的母亲,请客送礼,十分殷勤,而且带上自己的妈妈。国生的妈年纪大了,有点老眼昏花,错以为她的儿子在追求晓虹的妈。

(五)

    1984年春节,刘国生和谢晓虹在北京饭店举行订婚仪式,距他们初次相见才半年时间。高朋满座。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7


订婚仪式。刘谢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接吻。

作为介绍人,司仪宣布请我讲话。

我说我想用“一到十“的数字排列,来勾勒一下他们的喜事。听客们的喧哗停了下来,竖起了耳朵:

一见钟情

两厢情愿

三生有幸

四通八达

五湖四海

六亲不认

七嘴八舌

八面威风

烟酒(九)不沾

十分满意

记不得是订婚当时还是事后,这对新人自编自爆了一副对联,比拙作更精彩:

两个新人

一对旧货

横批是:

绝 配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8


两个新人  一对旧货

君子坦荡荡,既犀利,又幽默。怎么不是“旧货“呢?因为是再婚,不是第一回。你也许会更加惊奇,他们拍结婚照,谢晓虹披的是粉红色婚纱,根据是,首婚才披白色的。

写不写由我,信不信由你。

(六)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9


订婚仪式。右起:刘国生、胡思升、张爱珠、谢晓虹

我的数字(一到十)排列,七是“七嘴八舌”,何意?

闪电般的订婚,年龄相差一大截,各自带了3个与前配偶所生得孩子(民间俗称“拖油瓶”),“三分钟热度”,等等。一句话,很多人不看好这场婚配。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10


刘谢蜜月旅行时摄

刘老大、卓玛:再婚始末(百人访谈之45)(刘谢野史:2)_图4-11


蜜月旅行时摄

如今,刘老大和卓玛的这椿传奇婚姻,从订婚算起,已经28年了。古话说:“辨才需待七年期”,他们已经4个“七年”了,难道始终是欢声笑语和莺歌燕舞吗?

也是,也不是。

刘老大和卓玛,个性都相当强。一个是理性的强,一个是感性的强。经过这么多年的磨合,知己知彼。刘老大总结说:“我和晓虹都是第二次,都有过去失败的经验,结婚后深知互相退让的重要。”退一步,海阔天空,何乐而不为呢!果然,结婚时是2个大人加6个小孩(33女),如今已扩大到祖孙421人。这个我熟悉的大家庭,经过“跨国天价官司”的暴风骤雨的洗礼,将迎来更加丰硕、更加坚强、更加美丽的明天。

    回顾以往,如果没有“刘老大”的勇气、魅力和智慧,这个家庭,不会开花和结果。你要知道,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永远前进而不后退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回顾以往,如果“卓玛”是个只懂吃喝玩乐,不懂风月世情,不肯勤奋上进,不知进退有序,他们的婚姻可能早就触礁了。

(注)刘老大自我介绍,光头的好处:一是显示性感,二是不便做坏事,因为光头,容易被识别出来。录以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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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8 个评论)

回复 linton 2011-12-3 06:24
几点发现、感受和疑问:

1。只要是刘谢单独合影,刘先生总是一副温情凝眸的样子,彼时蛮象个多情小生的。
2。八十年代,卓玛更象一位香港电影明星。
3。绝配下面的那张照片很经典,让人想起摩纳哥亲王夫妇、伊朗国王夫妇的类似照片。
4。没看明白:刘先生在广州白云机场一见倾心的陌生女子是否就是谢晓虹。
5。原以为只有薛公子是卓玛带过来的,原来他们各自接受了对方的三个孩子,且视如己出,亲如一家,表明他们两人都是非常有胸怀、有大爱的人(怪不得能照料一个素不相识的残疾孩子),同时又有处事技巧、掌握分寸的人,因为这在中国人里很不容易做到,我知道的另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赵无极。
6。感觉卓玛是越来越美,特别是和刘先生结婚后,气质风度越发出众,仿佛被时光精雕细刻一般,也许青春可以凋谢,但美是可以穿越时间永恒存在的。
7。法国人有一句话:妻子的容貌取决于丈夫,好的丈夫象一个好花盆,为妻子提供营养和依托,妻子就会美貌如花。刘先生好象就是这样一个好花盆,同时还抵挡风雨,同舟共济。
回复 讨厌111号 2011-12-3 06:22
To: 美丽猫 你曾经说:
内鹅大婶看完,歪头一想,这又是一个阴谋
鹅幻想的浪漫爱情,可惜女主角不是她。
回复 讨厌111号 2011-12-3 03:47
喜欢博主,喜欢老大和卓玛。
回复 豆子猫 2011-12-3 03:40
卓玛真漂亮,从年轻时走过来,容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内在美和秀丽的外貌,任何时候和任何背景下都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子,刘老大有福。
回复 末日水泉 2011-12-3 03:33
救助桑兰也是一段人间佳话!
回复 中间偏左 2011-12-3 01:38
喜欢刘老大,喜欢卓玛,非常喜欢。
回复 美丽猫 2011-12-3 01:32
内鹅大婶看完,歪头一想,这又是一个阴谋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1-12-3 01:31
漏夜赶读这段人间佳话,再度体会何谓「信是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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