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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冰是来阻止桑兰制造的纠纷的吗?

热度 35已有 13812 次阅读2012-1-29 22:52 分享到微信

28日晚上10点左右,久违了的徐办主任罗淑玲以“jsnh”的博名,在“随笔”女士《和桑兰“和解”的可能后果》的后面留下一个帖子:

jsnh: 谁能阻止这场纠纷,将千古留名!谁还在扩大制造这场纠纷,也是千古留名!问题是我们要留给后人的名字是前者?还是后者.      ...

罗淑玲的意思显然是徐晓冰律师的职责是阻止这场纠纷的。果真如此,那徐晓冰首先应该阻止桑兰继续胡闹,而不是重起炉灶。经过网友的分析讨论,大家已经知道徐晓冰重起炉灶的用心极为险恶,他企图把已被副法官指为滥诉轻浮的货色重新包装后再端出来害人,并企图割裂和抹杀桑兰的滥诉历史,以蒙蔽不明桑兰滥诉真相的陪审团成员(如果能进入到这一步的话)。
 
综上所述,只要徐晓冰以重起炉灶的方式为虎作伥,他就是扩大纠纷,制造纠纷,必将臭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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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3 个评论)

回复 桑寄生 2012-1-30 00:28
jsnh: 您的这个建议可以接受!谢谢!
我怀疑徐晓冰能够说服桑兰做这样一个道歉。如果桑兰坚决拒绝道歉,徐晓冰和淑玲女士有什么办法吗?
回复 广告 2012-1-30 00:26
jsnh: 我相信!如果您报出大名和职业也不敢在这里评论此事。
你没看清我的话吗?

我可以说,我与当事各方没有任何关系,素不相识。你敢这么说吗?

匿名的网友,能做的只是分析判断和评论。

但如果你是当事人关联方,你就知道一些我们外人不知道的事。 我问你澄清的,就是一件已经公开的但混沌的事。

如果你只是和我一样不过是匿名网友,那你随便发言, 但我毫无兴趣。因为我看不起你的水平和脑子。
回复 真实话语 2012-1-30 00:26
笑柄是比海明更人渣的人渣。海明退出罪恶组合,笑柄是顶烟上。从笑柄要洗白桑兰就能看出一二
回复 jsnh 2012-1-30 00:25
明月娘: 你们敢接手桑兰案,就一定有解决纠纷的好办法。对吧?
群策群力啊,包括您的意见。
回复 桑寄生 2012-1-30 00:25
jsnh: 我个人的观点:当初上亿的数字是“有些人”炒作惯用吸引人的手法,不应该在数字上再炒作。大家发表论点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对解决问题能起到好的作用。谢谢你! ...
看来淑玲女士在忠实地贯彻徐晓冰的漂白桑兰的策略,说什么上亿的数字是有些人的炒作手段,我谨提醒淑玲女士注意一个事实,这个21亿提出后,引起巨大反感,连海明也招架不住,因此在桑兰赴美之前的动议中擅自全部取消,变成由法庭判给。是桑兰来美之后重新指令海明加上去的,对此,你和徐晓冰有什么可以解释的吗?还能说是有些人的炒作吗?
回复 wd1531 2012-1-30 00:24
jsnh: 我说的是个人观点,愿意听网友们各种论点。
从桑黄目前在博客中表示出的强烈意愿看,还是把“千古留名”这美差留给陪审团和大法官吧,乐见徐律师在这次诉讼过程中如何践行他自己关于“好律师”的信念。
回复 明月娘 2012-1-30 00:23
jsnh: 线再乱也是需要人来理出头序。 网友们的论点、观点都只能代表个人。
你们敢接手桑兰案,就一定有解决纠纷的好办法。对吧?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2-1-30 00:23
jsnh: 我个人的观点:当初上亿的数字是“有些人”炒作惯用吸引人的手法,不应该在数字上再炒作。大家发表论点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对解决问题能起到好的作用。谢谢你! ...
海明当时胡闹,这一点大家都同意。如果开始提出的金额是5万10万美金的,说不定人家早付钱和解了。不过话说回来,因为桑兰他们伤人太狠,现在恐怕徐律师提5万10万美金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觉得现在你们一方提出的和解金额不宜太大,与海明以前说过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付出“喝茶钱”相仿或许还有谱。罗姐姐你说呢?
回复 jsnh 2012-1-30 00:22
桑寄生: 我给徐晓冰一点建议:鉴于桑兰透过黄健和海明在网络上发表了(现在仍在发表)大量诬蔑被告的言论,因此,要求桑兰做一个一个真心实意的书面道歉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
您的这个建议可以接受!谢谢!
回复 jsnh 2012-1-30 00:19
广告: 这还不够。 我不能仅凭你一句话就认定她是徐所主任。我要她自己说。她要是连自己身份都不敢亮明,那就当她是和你我一样普通匿名网友就行了。 ...
我相信!如果您报出大名和职业也不敢在这里评论此事。
回复 桑寄生 2012-1-30 00:19
jsnh: 我个人的观点:当初上亿的数字是“有些人”炒作惯用吸引人的手法,不应该在数字上再炒作。大家发表论点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对解决问题能起到好的作用。谢谢你! ...
我给徐晓冰一点建议:鉴于桑兰透过黄健和海明在网络上发表了(现在仍在发表)大量诬蔑被告的言论,因此,要求桑兰做一个真心实意的书面道歉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请淑玲女士转告徐晓冰。
回复 桑寄生 2012-1-30 00:15
PaybackIsABitch: 罗姐姐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唯一一点我不能苟同就是上亿的纠纷这句话。刘家没有这么多钱,桑兰也不该狮子大开口。

我的问题是姐姐你觉得现在桑该提多少钱比较不 ...
这套不出淑玲女士的话,她老厉害了!
回复 广告 2012-1-30 00:15
桑寄生: 她就是大名鼎鼎的罗淑玲主任,还组织过选美之类的活动。她总是声称只说个人观点,但作为徐晓冰的办公室主任,在徐晓冰经手的案件上,她没有个人意见可言。考虑到 ...
这还不够。 我不能仅凭你一句话就认定她是徐所主任。我要她自己说。她要是连自己身份都不敢亮明,那就当她是和你我一样普通匿名网友就行了。
回复 jsnh 2012-1-30 00:15
PaybackIsABitch: 罗姐姐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唯一一点我不能苟同就是上亿的纠纷这句话。刘家没有这么多钱,桑兰也不该狮子大开口。

我的问题是姐姐你觉得现在桑该提多少钱比较不 ...
我个人的观点:当初上亿的数字是“有些人”炒作惯用吸引人的手法,不应该在数字上再炒作。大家发表论点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对解决问题能起到好的作用。谢谢你!
回复 广告 2012-1-30 00:12
PaybackIsABitch: 罗姐姐,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理解你。徐律师建议和解,就是为了“阻止”桑黄继续胡闹做现世活宝。问题是徐律师现在好像控制不了黄经纪。你们得想个办法让黄不要定期 ...
有意思。

看见没有,这个JSNH, 没有否认自己是徐所关联人。

更重要的是,当你说‘徐律师建议。。。和谈’时,她没有纠正你。但至今为止,桑黄还都认为是法官的要求和建议。

徐律师撒谎欺骗自己的客户,这个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有脸跟这里对我们说什么职业道德?

可笑
回复 桑寄生 2012-1-30 00:11
广告: 你为什么回避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是徐所的,你就说是。 不是,你就说不是。如果你知道谈判会议的背景,你若是徐所的,你们也有责任做个澄清,至少对你们的客户 ...
她就是大名鼎鼎的罗淑玲主任,还组织过选美之类的活动。她总是声称只说个人观点,但作为徐晓冰的办公室主任,在徐晓冰经手的案件上,她没有个人意见可言。考虑到她负责的公关任务,她目前的工作目标就是美化徐晓冰,以便徐晓冰实施重起炉灶的计划,把桑兰重新包装成一个楚楚可怜,垂垂待毙的,需要陪审团眷顾的小虫。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2-1-30 00:10
jsnh: 职业道德是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个人观点在这里是可以和朋友讨论的,如果可以我愿意回答你的问题。但是,不是现在。一分钱不值的观点也许能解决上亿的纠纷。[em:12 ...
罗姐姐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唯一一点我不能苟同就是上亿的纠纷这句话。刘家没有这么多钱,桑兰也不该狮子大开口。

我的问题是姐姐你觉得现在桑该提多少钱比较不容易引起刘家反感呢?
回复 jsnh 2012-1-30 00:00
广告: 你为什么回避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是徐所的,你就说是。 不是,你就说不是。如果你知道谈判会议的背景,你若是徐所的,你们也有责任做个澄清,至少对你们的客户 ...
职业道德是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个人观点在这里是可以和朋友讨论的,如果可以我愿意回答你的问题。但是,不是现在。一分钱不值的观点也许能解决上亿的纠纷。
回复 jsnh 2012-1-29 23:56
PaybackIsABitch: 罗姐姐,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理解你。徐律师建议和解,就是为了“阻止”桑黄继续胡闹做现世活宝。问题是徐律师现在好像控制不了黄经纪。你们得想个办法让黄不要定期 ...
谢谢你!
回复 广告 2012-1-29 23:53
jsnh: 这里只能谈个人观点。谢谢理解!
你为什么回避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是徐所的,你就说是。 不是,你就说不是。如果你知道谈判会议的背景,你若是徐所的,你们也有责任做个澄清,至少对你们的客户,你们有这个责任。

我只对事实有兴趣。

无论你是否与徐所有关联,你的观点在我眼里都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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